防范养老机构“跑路”不只要强化监管
首页2021-01-04 07:27

近期涉养老机构的服务纠纷有逐渐增多趋势。记者在北京、长沙、南昌等地调查发现,多地发生养老机构“跑路”事件,一些老人动辄数十万元的养老钱被卷走。(1月3日《北京青年报》)

在人口老龄化的今天,入住民营养老机构已经成为老年人重要的养老方式。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底,我国养老服务床位数已经超过761万张,养老机构超过3.4万个,其中社会力量占比超过50%。

民营养老机构频频“跑路”,卷走老年人的养老钱、“棺材本”,给入住的老年人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这直接危害老年人的老年生活,让他们的晚年生活失去保障,老有所养难以实现。而且,这加剧人们对民营养老机构的不信任感,不愿意不敢入住民营养老机构,影响盈利,让民营养老机构陷入恶性循环,又造成老年人养老困难。

民营养老机构频频发生“跑路”事件,毫无疑问,监管不到位是重要原因。但究其根源,其实是民营养老机构在通过提供养老服务无法实现盈利的情况下,采取以投资“养老项目”、销售“老年产品”、收取押金等各种名义、多样手段吸金赚钱。社会力量投资养老机构不是做慈善,而是正常的商业投资,赚钱是最终目的。换言之,只要民营养老机构亏损局面不扭转,即便加强对民营养老机构的监管,甚至设立第三方账户管理民营养老机构资金,民营养老机构也会想方设法诱导、骗取入住的老年人将资金打到属于民营养老机构的私人账户上,躲避监管。

因此,防范民营养老机构“跑路”不只要强化监管,还要让民营养老机构通过做正当养老服务生意实现盈利,不必靠收取高额押金等不正当手段、经营模式维持生存和盈利,这才是防范民营养老机构“跑路”的药方。

一方面,各地政府要快速、不打折扣地落实社会力量办养老机构的各项优惠政策、扶持政策,让民营养老机构充分沐浴到政策阳光,降低民营养老机构运营成本。同时,进一步推动民营养老机构与公办养老机构同等的市场地位与扶持政策和待遇,切实减轻民营养老机构运营负担。

另一方面,政府的养老投入要实现给民营养老机构送一程的功能。对公办养老机构没有能力接受的失能老人等特殊老年人群体,政府应当通过购买政策将他们送进有能力接受的民营养老机构,既解决特殊老年人老有所养难题,又增加民营养老机构床位入住率,增加民营养老机构养老服务收入。


特约评论员 张立美

责任编辑 袁熙

校对 郭毅

编审 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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