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卢书记,遇到上级打招呼应该怎么办
首页2021-01-15 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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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卢书记”事件的处分来了:王琛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卢宪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王琛明为金普新区友谊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卢宪宝为金普新区友谊街道康乐社区党委副书记。两人是上下级关系。

据大连市纪委监委的通报显示:1月13日19时30分许,王琛明在结束疫情防控工作后返回居住地小区,在小区卡口处,拒绝填写身份证号,遭防疫一线的志愿者拒绝后,打电话给卢宪宝。卢宪宝要求志愿者“简单登记一下”放行。随后,王琛明自行进行小区。

此事被志愿者放到网上后,迅速引发网友巨大争议,“大连卢书记”“女子不配合防疫登记”等相关话题,数次冲上热搜。三大央媒也相继发表评论,指出“疫情防控,必须让特权走开”。从舆情发酵到介入调查,再到严肃处理,仅仅只用了一天时间,让广大网友直呼“极度舒适”。

正如人民日报的评论所言,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容不得半点含糊。最好的防控,一方面是严防死守,做好信息登记,不留任何死角。另一方面则要求公众尊重规则,遵守疫情防控的要求,积极主动地配合。这是一条疫情防控的红线,任何人都不能触碰。作为街道分管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干部,事发当日也是刚刚结束疫情防控工作,她应该最了解这一点,最清楚防疫登记的重要性,但她偏偏反其道而行之,颇有点“知法犯法”的意思。

所以我觉得,王副主任被免职,一点都不冤。疫情防控的重点在社区和基层,你怎么放心把这么重要的工作,交给一个完全没有责任感的人?

出入小区,填写个人身份信息并不复杂,有打电话的功夫,都可以填写了10次8次了。王副主任何以要舍近求远,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这大概就是特权的惯性,似乎不如此就不足以显示自己的官威。芝麻大的官,能够涉及的范围非常有限,好不容易找到能够行使特权的机会,当然得好好利用一下。对特权的迷恋,让她觉得志愿者正常行使职责,都成了一种冒犯。

热搜上有个话题是:卢书记应该怎么办?网友讨论得很热烈。在这件事中,卢书记是王副主任的场外求助对象,他并未出境。在被处理后,卢书记仍然工作在抗疫一线。所以有人觉得卢书记是“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有点躺枪的意味。我倒不觉得卢书记冤枉,毕竟接到王副主任的电话后,他确实授意志愿者“简单登记一下”,导致王琛明并未完成信息登记就进入了小区,他是有责任的。

不过,这个问题确实值得思考:假如你是卢书记,遇到上级打招呼应该怎么办?这个问题,也适用于任何职场,上级打招呼让你办事,不办会得罪上级,后果很严重,办了又违反纪律,确实很难抉择。

这个时候,应该冷静一下,仔细分析领导交代的到底是什么事,再做决定。对此,《公务员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可以借鉴:

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者命令的意见;上级不改变该决定或者命令,或者要求立即执行的,公务员应当执行该决定或者命令,执行的后果由上级负责,公务员不承担责任;但是,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王副主任打招呼,是为了不配合防疫登记,当然算不上执行公务。但卢书记的问题在于:一没有对上级的不合理要求提出质疑,二没有认识到破坏防疫工作已经是违法行为。

这件事告诉我们,对上级的不合理要求,该拒绝一定要坚决拒绝,否则你要跟着上级一起倒霉。拒绝的人多了,特权现象才会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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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评论员 吴龙贵
编辑 张京徽
编审 邓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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