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经常家暴 连亲生女不惧怕 法官温情调解 一家人化解多年矛盾
首页2021-01-21 19:08

李某和刑某相识后,两人便同居,他们一直没有办结婚证,双方同居期间生育一个女儿。同居期间,李某经常对刑某实施家暴,女儿对这位父亲也是感到恐惧。实在无法继续生活下去,刑某起诉到法院,要女士的抚养权和抚养费。刑某和女儿害怕李某,甚至不敢单独到法院。近日,晋宁法院何珍法官通过耐心调解,心理疏导,化解了一家人积怨多年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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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刑某(女)和李某相识后,两人便同居,还生育了女儿小李。在共同生活过程中,双方因性格差异大,经常为琐事发生争吵,刑某多次受到李某的殴打,女方多次提出分手,但考虑到孩子幼小,就一直拖着。
2020年初,李某再次为琐事殴打刑某,彻底伤透了女方的心,双方矛盾不可调和,已无法继续共同生活。
两人分居半年多时间里,李某多次通过电话、微信骚扰、威胁刑某,使刑某无法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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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的暴力行为不仅损害了刑某的生命健康,对女儿小李的心灵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女儿一直害怕面对父亲。
于是,刑某把李某起诉到晋宁法院,要求获得女儿的抚养权以及适当的抚养费。
晋宁法院何珍法官将双方当事人通知到法院进行调解,耐心倾听了当事人的诉说,并深入了解了当事人内心的诉求。在了解到当事人李某曾因为殴打刑某受到治安拘留,给刑某和女儿造成严重的心灵伤害,母女俩甚至不敢独自到晋宁法院处理案件后,何法官充分运用自己掌握的心理学知识,在法律中融入情理,帮助当事人化解矛盾,解开心结。小李刚进法院的时候很害怕,看到父亲的时候,更是战战兢兢,最后经过法官耐心调解和疏导,小李依偎在了父亲的怀里,刚进法院时的恐惧和紧张荡然无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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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珍法官的释法明理,李某对自己殴打刑某的行为表达了深深的悔意,并诚恳地对刑某和女儿说,未来的时间里会用心努力地为孩子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经过何珍法官调解,双方所生育的女儿小李明确表示跟随母亲生活,而父亲李某原本坚决不同意女儿由刑某抚养,在法官的释法明理下,也表示尊重女儿的选择。在法庭里,一家三口脸上同时出现了难得的笑容,双方当事人表示:虽然不能继续共同生活,不愿意领取结婚证做合法夫妻,但是双方脸上初进法院的愁容不见了,均表示今后即使做不成夫妻也会友好协商,共同抚养好女儿,不再视对方如仇人一般,双方当事人至此握手言和。
何珍法官说:“法律之内,应有天理人情在,法律本身就是民情民意的反映,包含着对情的包容和融合,法官不是冰冷地处理案件,而是注入心与情,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会让法律更有力量,更有温情,更有说服力。”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柏立诚  通讯员 何珍
责编  左学佳
编审  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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