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14个地方和单位入选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
首页2021-01-22 17:18

1月19日,国家民委公布第八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名单。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从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获悉,此次,云南共有14个地方和单位入选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

分别是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迪庆藏族自治州、保山市腾冲市、楚雄彝族自治州永仁县、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屏县、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丘北县、普洱市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丽江市华坪县、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云南世博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共昆明市委党校。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夏苇

责任编辑 吕世成

校对 猫恩泊

编审 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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