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COP15做贡献 | 犟司的故事——犟司的“警察梦”
首页2021-01-22 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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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老犟和老李又凑到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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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涉嫌犯罪的,由公安机关立案追诉;

行为人冒充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抓赌”“抓嫖”,没收赌资或者罚款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以招摇撞骗罪从重处罚;在实施上述行为中使用暴力或者暴力威胁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行为人冒充治安联防队员“抓赌”“抓嫖”,没收赌资或者罚款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在实施上述行为中使用暴力或者暴力威胁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伍佰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伍佰元以下罚款;
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明确规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第二百七十四条明确规定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七十九条明确规定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来源 政工室 昆明西山110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林舒佳 实习生陆荣秋

责任编辑 费丹艺

编审 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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