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下旬,湖南长沙,据裁判文书网一份判决书显示,事发2020年8月6日晚,19岁的杨某受未成年人朋友吴某邀请,教训并抢劫了张某,吴某用手机转走了张某244元,后来分给杨某15元。
2月4日,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件进行一审判决,杨某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并罚款4000元。
来源 钱江晚报
责编 徐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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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张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