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纪委监委通报3名党员酒驾被查
清风春城2021-03-05 21:41

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昆明市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3名党员、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一)张荣国,中共党员,昆明市寻甸县六哨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科助理工程师,2021年2月25日21:57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二)吴朝福,中共党员,昆明市寻甸县六哨乡恩甲村村民,2021年2月25日20:57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三)李朝义,中共党员,昆明市盘龙区滇源街道中所村村民,2021年2月26日20:47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监察委员会

2021年3月5日


来源 清风春城、掌上春城

责编 王利绚

校对 刘自学

编审 赵梅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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