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人被“证死”:公证处也需要“被公证”
开屏新闻2021-03-22 20:55

活人也能被一纸公证“公证死”?在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江城公证处就发生了一起将活人公证死亡事件。2021年3月21日,当事人王春波称,其大哥为独享继承权,勾结公证员,把自己“证死”了,其实他还活着。吉林市江城公证处工作人员称,公证已撤销,公证员被停止执业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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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春波共有兄弟姐妹5人。父母在医院终老,去世前没有留下遗嘱。除了二哥王春峰主动放弃继承权外,两个姐姐不知何故,未被写进公证书,王春波本人则被离奇地“公证死亡”。通过一系列的操作,大哥王春光独享父母留下的遗产:一处120.12平方米房产,变卖后,合计变现约50万元。这50万元,也让本就冷漠的兄弟关系彻底走向决裂。


很难想象这一切都是如何发生、如何做到的,但事实就是,匪夷所思的事还是发生了。这里面,有几个关键词:公证处、公证员和黄牛。


对于公证处,大家并不陌生,我们很多个人事务,比如买卖、变更房产,都需要与公证处打交道。信用机制是人类社会的伟大发明,公证处就是一个信用中心,因为它本身并不生产和创造财富,但是提供信用证明,使得一个社会高效运转,让财富发挥最大的价值。可以说信用是公证处的生命力,失去诚信,它将毫无存在的意义。


有句话叫: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这个案件则提出了这样的疑问:最安全的地方有没有可能是最危险的地方?人们基于信任,无条件地相信公证处的公信力,如果这个最被信任的公共机构被证明造假,那么整个信任体系就会全面崩塌。王春波之所以被“证明死亡”,其父母留下的遗产之所以被王春光独吞,王春光之所以可能畅通无阻地卖变并不完全属于他的那一份遗产,这一切的源头,无疑就是那份漏洞百出,但曾经发生过法律效力的公证书。


现实中,兄弟为了争夺遗产发生矛盾,甚至大打出手的事并不少见。这种案件中,哥哥为了独享遗产,竟不惜制造假公证书,证明在世的弟弟“死亡”,无疑是其中的极端个案,虽然不具标本意义,但足以见证有时候人在利益面前很容易迷失自我。不过,我并不想讨论人情冷漠和亲情疏离,真正有价值的思考是:这一切竟然是怎么做到的?


从目前的信息来看,这名叫宋荣利的公证员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说他一手炮制了“公证死”也并不为过。作为公证员,他当然是不称职的,严重违背了其职业操守。但相比对个人的谴责,深挖背后的发生机理更为重要。我讨厌出了什么问题都推给制度的说法,因为这是循环论证,并没有实际意义。但是我们也应该知道,当个体行为失范的时候,良好的制度应该有纠错机制,以堵上人性的漏洞。比如这件案件中,事关遗产继承的问题,居然只凭公证员的大笔一挥,就可以将其中一名继承人“公证死”,造假成本如此之低,令人诧异。这究竟是个人之失,还是制度之缺,是需要反思的。


按照律师说法,如果公证员是故意为之,则其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可以说,当事公证员的行为是非常恶劣的,已经到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层面。但是公证处在证实造假后,对涉事公证员的处理结果仅仅是,给予警告处分,并处停止执业6个月的行政处罚。不得不说,和行为的严重性相比,这种处理有罚酒三杯之嫌,并不足以威慑公证造假现象。


最后还不能不提事件中的另一关键人物——黄牛。上医院挂号有黄牛,买火车票有黄牛,现在连公证处都有黄牛。而且这个黄牛,不仅是帮人走流程、提高办事效率,而是为公证造假提供中介服务。有需求才会有市场,黄牛的出现说明公证造假已经形成了利益链,类似活人被“公证死”并不是孤立的现象。


正如监督别人的人也需要被监督一样,公证处也需要被公证。而最好的公证,就是建立约束和制衡机制,让每一份公证书都有第三方审核,而不是某一个公证员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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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评论员 吴龙贵

编辑 张京徽

编审 邓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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