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据北京高院消息,2019年4月1日,吴某陪妻子谢某值班时,手写了一封“威胁信”,要求该医院钟某将60万元现金放于某公交站台旁边的花台内,否则不放过他的两个儿子。钟某发现该信件后报警。吴某表示,因为当天是愚人节,就想跟钟某开个玩笑,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最终法院判决吴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开屏新闻4月1日)
这个新闻给所有和吴某抱有同样的心思的人敲响了警钟:在“愚人节”这天犯罪,依然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刻意强调这一点其实有些尴尬,因为无论在一年365天中的哪一天敲诈别人,都是犯罪。就这个案件的细节而言,吴某除了写了一封在他看来是“开玩笑”的威胁信之外,他还在约定的时间里,也就是4月3日上午9点,来到信里所写的交钱的公交站台,从9点一直等到11点才走。
如果只是写了一封信,也许可以用开玩笑来解释,但吴某在现实里真去了约定交钱的地点,这就让人不免好奇:如果钟某没把他的信当成是个玩笑,而是真的拿60万元去了交钱的地点,吴某的反应会是什么?是会当场和钟某说这只是一个“愚人节”的玩笑,还是会拿上这60万溜之大吉?
吴某在主观上到底会怎样做其实不重要,因为在客观上,吴某的行为,就相当于已经实施了敲诈勒索的犯罪行为。判决书上对此也写得很清楚:吴某的行为,已远超玩笑范畴。
这是一起典型的开玩笑过火,结果弄巧成拙的案例。或许与其他类似行为不同的是,吴某敢把玩笑开这么大的动机或者说胆量,可能就是来自于“愚人节”。如果放在其他日子,哪怕稍有法律常识的人都会意识到,写这样一封勒索60万元的信会意味着什么,但“愚人节”也许让吴某觉得,在这天模仿一把犯罪片里的绑票行为,让这种危险的刺激似乎“安全”了许多。
然而只要稍微想想就能发现,这样的想法不仅荒谬,而且危险。“愚人节”这个节日,只是一个在各国民间流传了多年的日子,其来源从印度到西班牙再到英国有很多种说法,这说明很可能各国都有类似的民间习俗:在每年选一个日子,朋友间开一些稍微出点格的玩笑是在道德许可范畴之内的。尤其是近些年,网络的发达和生活的压力,让很多人似乎在这一天找到了一个减压的出口,在4月1日这天撒一些善意的谎言或是制造一些惊喜,枯燥的生活增添了许多情趣,这其实是好事。
但值得注意的是,“愚人节”只是民间的习俗,只是一种在小众范围内暂时被承认的语境,并不受法律的保护,也就是说,不管任何玩笑,都必须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之下,否则的话,就不再是玩笑,而变成对别人的一种伤害,甚至是触犯法律。因为一个“玩笑”而获刑3年半的吴某就是活生生的例子。他以为是愚弄了别人,但最终只是愚弄了自己。
随便在网络上搜一下,就会发现每年在4月1日这天都有不少因为开玩笑太过分而产生矛盾纠纷甚至是诉诸法律的“愚人节”新闻。吴某的这个新闻其实不新了,是发生在2019年的“旧闻”,法院在两年后的“愚人节”把这个消息放出来,可能说明虽然科技越来越发达人们的认知水平越来越高,但在这一天愚人终愚己的事例乃至是案件仍然屡见不鲜。惊喜和惊吓是有区别的,玩笑和犯罪也完全是两码事,如果是没有足够的智慧去分辨它们区别的人,请还是慎过“愚人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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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评论员 张京徽
编辑 吴龙贵
编审 邓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