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昆明颁布实施的《昆明市养狗管理条例》,列出了33种烈性犬,公园道1号事件中的德国牧羊犬便是其中一种,还包括了秋田犬、中华田园犬、昆明犬、杜宾犬等犬种。2020年4月,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养犬管理的通告》,将昆明主城各区及各县(市)区划分为重点区域和一般区域分类进行养犬管理。
昆明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一级警长高军说:“昆明市总共公布了33种禁养犬,个人不能在重点区域内饲养。如果因为工作的需要,在重点区域要饲养烈性犬的话,必须以单位的名义到辖区派出所进行申报。”
以官渡区为例,在犬只管理中,官渡区是昆明市养犬管理重点区域之一。据官渡公安分局统计,自2019年2月“昆明市养犬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上线运营以来,辖区12个通过资质审核的宠物医院已为全区群众免费办理电子犬证18267个,其中有效12317个,失效6257个;共收缴流浪犬、烈性犬等各类犬只1576只;办理处罚不文明养犬案件96件。
官渡公安分局表示,在文明养犬的管理过程中,公安机关负责养犬登记、电子犬证办理、流浪犬收缴、不文明养犬行为(放任、驱使犬只恐吓、伤害他人、重点区域饲养流浪犬等)的处罚。若市民发现禁养犬只或有犬只不正常情况,要远离犬只及时报警,公安机关将组织人员进行围捕,将犬只送往昆明市犬只留检所。但在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养犬管理的通告》时,还存在着一定的困难。部分养犬市民虽有意识为自己饲养的犬只进行免疫疫苗注射,但对免费即可办理的电子犬证却不闻不问,不到“万不得已”绝不办理犬证;部分市民群众遛狗如无人提醒绝不拴绳或提醒后拒不改正;违规饲养烈性犬只等情况皆有存在。
城管部门、街道也负责街面流浪犬收缴工作。丰宁街道城管中队黄松表示:“我们发现遛狗不牵绳的市民都会进行提醒,也配合派出所和小区物管对不文明养犬的市民进行说服和教育。碰到屡教不改的,我们执法力度达不到时就会报警,交由辖区派出所的民警处理。如果发现街面上有流浪狗,我们会把流浪狗送去专门的流浪狗收留所。”
在管理过程中,黄松发现:“多部门已联合行动宣传文明养犬,可还是有人不听,威慑力不足,很多时候我们只能劝说教育。狗狗也是他们生活的一部分,但市民文明养犬的意识还有待增强。”
高军表示:“放养、不牵绳,实际上是对犬只的溺爱,在依法依规、文明养犬的层面上是不支持的。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根据《昆明市养犬管理条例》第26条规定,犬只伤害他人的,养犬人应当立即将伤者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注射人用狂犬病疫苗,及时送医疗机构诊治,并承担相应的医疗费用和法律责任。如果有市民受到犬只伤害,可以直接拨打110报警,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统筹 李荣
春城晚报记者 马艺宁 费丹艺 实习生 周芯民 摄影报道
责任编辑 顾庆华
校对 郭毅
编审 王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