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企业职务犯罪案 优化营商环境
开屏新闻2021-04-17 11:45
近日,嵩明法院以远程视频的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了某企业刘某某涉嫌职务侵占一案。庭审邀请了该企业部分职工及富滇银行部分职工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1月至2020年5月期间,被告人刘某某利用担任昆明某农产品公司冷链物流中心代理主任等职务的便利,负责收取公司的水电费、冷库租金、冰瓶款、垃圾费等费用633万余元,未及时上交公司财务,将上述款项存放于个人银行账户,且多次将该笔款项通过手机APP充值玩赌博游戏。截止案发时,其名下银行卡尚有余额152万余元被外省公安局以关联账号涉案被冻结,剩余480万余元被其输光无法退还。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控辨双方就具体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整个庭审程序规范,秩序井然。
该案将择日宣判。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嵩明法院积极组织干警开展学习教育,强化思想认识,筑牢政治忠诚。同时,将“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内容,贯穿教育整顿全过程。本次旁听庭审活动,有效增强了企业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进一步提升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诚信守法、依法办事的观念和能力。
接下来,嵩明法院将进一步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更加积极主动为企业商户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多措并举强化司法保障,努力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柏立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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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 李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