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忙搬花盆引纠纷,官渡法院社区上门调解,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
开屏新闻2021-04-19 16:08

好意帮忙搬花盆却导致腰受伤,该由谁赔偿?一起纠纷,三方各执己见,多次调解未果,为此,辖区司法所向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环城法庭求助,请求法庭居间调解。

近日,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环城法庭接到太和司法所求助,太和司法所称在官渡区太和街道办事处某社区进行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住户张某占用公用空间摆放花盆,经社区多次做工作,张某喊其朋友王某、廖某夫妻二人帮忙搬走花盆,可在搬运过程中,王某腰部受伤,现在王某要求张某赔偿,张某认为搬走花盆是社区要求的,所以要求社区一并承担责任,太和司法所组织调解无果,所以求助环城法庭居间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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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6日下午14时,官渡区法院环城法庭庭长刘云顺带着法官助理张黎前往太和街道北京路党群服务中心环城法庭诉讼服务点组织三方进行调解。刘云顺法官听取三方陈述后,了解到三方已多次协商,并且通过太和司法所向律师进行了咨询,但张某、王某不认可司法所和律师给出的答复,三方各执己见,不能协商一致。调解过程中,王某表示愿意做出让步。张某承认王某是因为帮自己才受伤,但是认为社区在工作中有不妥之处,坚持要求社区承担部分责任。社区细心解答,但不愿赔偿。针对三方各自的立场和情况,刘云顺法官从法律角度解答,分析了张某与王某之间无偿帮工的法律关系及法律后果。经释明,各方清楚了己方的权利义务及诉至法院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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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身体不好,去法院立案也是麻烦。” 受伤的王某说。

对此,法官又告诉王某,从2021年3月1日起,太和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案子由官渡区法院环城人民法庭管辖,并且现在在官渡法院在试行法庭立案的办法,如有需要王某可直接到环城法庭办理立案手续。三方表示先自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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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15日,王某、张某、社区工作人员共同来到环城法庭,在环城法庭的主持下,王某口头起诉,法官助理张黎为王某撰写了起诉状并办理立案手续,立案后,经庭前调解,三方达成协议,环城法庭制作调解书并送达三方后,社区当庭履行了补助款。

从立案到履行,环城法庭用时三小时。从官渡法院“百花齐放”工程启动以来,环城法庭根据工作现状,从力所能及做起,按照群众需下单,解群众燃眉之急,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引向深入。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林舒佳

责编 杨露

编审 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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