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一年内告了9家用人单位,法院认定“碰瓷”罚款5万元
参考经济网2021-05-15 13:06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发布劳动争议10大典型案例,其中,康某“职业碰瓷”诉某家具厂劳动争议案入选。

2018年9月,康某入职某家具厂,2018年12月,康某以被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为由,请求家具厂支付赔偿金等近14万元,但家具厂主张,康某入职该工厂只有3天时间,实为“职业碰瓷”。

经鉴定,自2013年以来,康某在江西赣州、福建莆田等多地参与近30件案件的诉讼,仅2018年,康某在中山地区劳动仲裁机构以及法院提起的诉讼达10件,涉及9个用人单位。

法院认为,康某确实存在频繁、短暂地与不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再以各种其他理由解除劳动关系后通过诉讼谋取利益的情形,以妨碍民事诉讼为由,决定对康某进行罚款5万元。


来源:工人日报

责编 易科彦

校对 刘自学

编审 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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