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人居环境,包括改变一些不良的风俗习惯,的确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但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绝不能急功近利,让行动变味。
据澎湃新闻报道,被子未叠放罚款10元、碗筷不洗罚款10元、蹲地用餐罚款20元。近期,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普格县一份加盖了村委会公章的《新农村美丽乡村行动人居环境罚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在网上流传,并引发关注。
这份广为流传的《标准》,主要规范区域为:厨房、卫生间、客厅、卧室、院坝、入户路,共涉6项14条。至于罚款事项,简单来说基本上是一些家务事,比如客厅里物品要摆放整齐,卧室里衣服、被子都要及时叠放、清洗,如有违反,文件中也有相应的罚款标准,可谓事无巨细、面面俱到。但规定越是细致,越是给人一种怪诞之感,网友的普遍反应是:是不是管得太宽了?
网友的疑问,并不难理解。众所周知,罚款是带有惩罚性质的公权力行为,而公权力是有边界的,不能无远弗届,什么都要管。在公共领域,人们的行为受到法规制约,比如你在大街上随地吐痰或者随手扔垃圾,可能会受到相应处罚。而在私人领域,人们享有一定的自由,权力之手不能伸得过长,干预别人的私生活。家庭的卫生清洁工作固然重要,但作为房屋主人,同时也享有自主决策的权利,所谓“我的地盘我做主”。
事实上,姑且不说能不能管的问题,《标准》中的具体规定过于苛刻,以至于有些不近人情。比如沙发茶几脏乱差要罚款、窗台上摆放杂物要罚款、室内室外有蜘蛛网要罚款,不要说农村家庭,就是城市家庭,又有多少人能做到?
不合理的制度,往往会面临无法执行的问题。这也要罚,那也要罚,甚至不惜深入到别人家的客厅、卧室和卫生间,看上去很严厉,实际上很难操作。村干部能随随便便进到别人家中执法吗?如果不能,又如何知道别人家里脏乱差的?规定最后难免沦为一纸废文。
普格县委宣传部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当地的确在开展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但每个地方的具体政策不一样,这种罚款标准,宣传部也不知情。该县文明办一位工作人员也表示,这应该是当地村规民约的相关约定。村规民约从性质上说只是一些约定俗成的规矩,并不具备制度意义上的强制约束力。但如果是上级明示或暗示的要求,则会给下级单位造成政绩压力。若没有上级施压,想必村委会也不会出此下策。
改善人居环境,包括改变一些不良的风俗习惯,的确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但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绝不能急功近利,让行动变味。我们更要看到,很多生活习惯是多年来养成的,无论改变还是接受,都需要有一个过程。因此,要特别注意避免在讲文明、树新风的过程中,基层治理和执法的扩大化和动作变形。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首席评论员 吴龙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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