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霆出击!昆明警方打掉一“两卡”团伙!
开屏新闻2024-05-10 09:46

按照省、市公安机关打击治理“两卡”违法犯罪集中会战的部署与要求,昆明市反诈中心为进一步压降“两卡”涉案线索量,全面推进“两卡”打击治理工作,始终坚持以打开路、严惩不贷,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努力实现辖区内窝点“动态清零”,在专项行动之初取得“开门红”,成功打掉一“两卡”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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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环环相扣、一举捣毁

首战告捷

2024年4月23日昆明市反诈中心接到断卡快打指令,经深度研判后联合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反诈中心、王家桥派出所迅速出击,于4月24日在西山区广福城一小区内抓获一帮信“卡主”涂某某。

顺藤摸瓜

在对涂某某通讯记录进行深入分析后,随即在官渡区海乐世界酒店内抓获“取款人”杨某某、张某某及另一“卡主”陈某,并现场缴获杨某某取出准备转移的赃款38500元及非法所得2100元。

乘胜追击

通过蹲守,将前来转移赃款的“上线”毛某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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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收官

经对杨、张2人进行突审,延伸打击,将同为“取款手”的嫌疑人秦某某、石某某抓获。共抓获团伙人员共7人,缴获非法所得四万余元。

02

摸清脉络、斩获全员

经审讯,帮信犯罪嫌疑人杨浩龙、张梓佳、秦贤权、石振健4人供述称为获取高额报酬,通过一个“飞机”App软件联系上境外诈骗分子,帮助诈骗人员在昆明取钱后存入指定账户以获取非法收益。

嫌疑人毛政为其4人上线,负责对接联系4人找到“卡主”协助赃款转移工作。嫌疑人涂淞川、陈皎为诈骗赃款转账“卡主”,利用自己的银行卡,将电诈所得赃款取出,继而交由杨某某等4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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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团伙7名嫌疑人已经全部采取刑事拘留,该案系在办理帮信案件中成功延伸打击犯罪网络团伙,从接受指令到取款取现再到转移财产,捕获各环节中的犯罪嫌疑人,打掉该“两卡”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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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昆明市反诈中心将持续严打“两卡”违法犯罪,深耕细作、深度细研、集中攻坚努力实现集中会战大获全胜。

普法课堂

Q1 什么是两卡?

“两卡”是指手机卡、银行卡,其中,手机卡包括日常使用的移动、电信、联通三大运营商的电话卡,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同时还包括物联网卡;银行卡包括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即我们平时使用率很高的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

Q2 非法买卖“两卡”的后果

一、信用惩戒

人民银行将相关信息移送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违法违规记录到个人征信报告,将在一定时间内影响相关人员的贷款和信用卡申请。

二、限制业务

5年内暂停相关单位和个人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也就是说,相关单位和个人5年内不能使用银行卡在ATM机存取款,不能使用网银、手机银行转账,不能刷卡购物,不能通过购物网站快捷支付,不能注册支付宝账户,不能使用支付宝、微信收发红包和扫码付款。

三、法律处罚

非法买卖个人电话卡、银行账户和企业对公账户,除受到上述惩戒外,还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甚至诈骗罪,给个人带来牢狱之灾。

四、严管账户

银行和支付机构5年内不得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新开账户。惩戒期满申请开户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将加大审核力度。

警方提示

买卖、租借“两卡”均属于违法行为,切勿将自己办理的手机卡、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以及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买卖、租赁给犯罪分子。

广大市民应提高防范意识,严守法律规定,拒做“两卡”犯罪“工具人”!


来源 昆明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

责任编辑 吕世成 陈洁

责任校对 何丹

主编 武熙智

终审 编委 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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