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云南石林发布紧急通告!
2021-01-11 21:45开屏·推荐阅读量

1月11日,昆明市石林彝族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全县疫情防控措施的紧急通告》,要求广大人民群众要尽量减少外出,及时报备,禁止聚集,就地过节。

通告指出,春节临近,人员交流频繁,疫情输入风险增大,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认真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防控策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进一步巩固全县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现将强化全县疫情防控措施有关事项紧急通告如下:

一、减少出行

广大人民群众要尽量减少外出,确需外出时,在公共场所必须全程佩戴口罩,避免到人员聚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场所。如非必要,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如必须前往,请提前了解当地防控要求并做好个人防护;从中高风险地区返石前主动向村(社区)、组(小区)和工作单位报备,返石后要主动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二、及时报备

凡2020年12月19日以来,河北省来(返)石人员须第一时间持三天内核酸检测报告向所在村(社区)、组(小区)及单位报备相关情况,主动配合辖区做好信息登记、健康管理、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对中高风险地区来(返)石人员一律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的措施,进行两次核酸检测。

三、禁止聚集

(一)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大型会议活动规范化管理,提倡采取视频形式召开。组织或承办大型会议活动,要严格按照县应对疫情指挥部印发《关于转发做好昆明市会议、培训、考试、重大活动等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石新肺防指发〔2020〕59号)的要求,落实“一责两案”(即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严防会议活动期间发生疫情传播。

(二)全县各级各部门、各行各业禁止举办或承办集体聚餐和聚集性活动,若因特殊情况确需举办的需按属地管理原则报当地应对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广大人民群众不组织、不参加“杀猪饭”等聚集性活动,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带头遵守。

(三)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从即日起,暂缓办理一切红事喜事(包括:嫁娶婚宴、新居落成乔迁宴、脱孝念经幡宴、满月满岁生日宴、生日祝寿宴等)客事宴席。操办丧事须一切从简,参与人员控制在近亲属和必要的邻里相帮人员之内,对外地远亲人员要进行严格的把关梳理筛查,严禁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和正在医学观察的人员参加,参与人员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扩散相关规定。村(社区)要对本辖区丧事进行登记备案和管控,对违反规定者,由村(社区)进行制止,不服从制止的将按照有关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处理。

(四)各村民小组公房、活动场所和城乡待客处一律关闭,不提供任何居民办理客事活动。

四、严防输入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按照县应对疫情指挥部《关于印发石林彝族自治县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石新肺防指发〔2020〕63号),立即对石家庄市、邢台市等中高风险地区入石人员开展拉网式排查登记,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全面宣传入石返乡人员到村委会(社区)报到登记制度,实行“零报告”“日报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带头向村(社区)报备家属返乡情况。

五、强化监管

学校、医院、政务中心、银行、车站、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餐馆、影院、KTV、酒吧、网吧等公共场所必须严格执行扫“云南健康码”和接受查验“通信行程卡”、戴口罩、测体温,对拒不配合的,有权拒绝其进入,对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市场主体和故意隐瞒个人健康状况、不服从防疫期间管理的个人,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六、强化防护

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进入医院、超市、商场等公共场所时);接触进口冷链食品、境外货物时,建议佩戴一次性手套,做好个人防护。倡导文明健康生活“社交距离、勤于洗手、革除陋习、科学健身、控烟限酒、分餐公筷”“六条新风尚”。从事冷链、快递外卖、出租车(网约车)、公共交通、医疗卫生等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七、就地过节

春节期间,倡导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带头在本地过节、不走亲访友;在外工作、生活、学习的石林人,建议在当地过节,减少外出,可以使用视频拜年、网络问候等方式向亲朋好友传达祝福。

八、规范就诊

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定点医院(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九、群防群控

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社区工作者、楼栋长、单元长、物业人员、志愿者等力量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加强防疫人员与居民群众的协调配合,确保管控到位、防控无死角。

十、关注信息

关注“石林融媒”微信公众号、《石林融媒》手机客户端等官方媒体发布的新冠肺炎疫情信息,积极配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

为了对您自己、家人和对广大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负责,请回乡人员看到此通告后,立即进行信息登记。核酸检测可拨打石林县人民医院联系电话:0871—66196927咨询预约,发现未登记的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或了解疫情防控相关信息,可拨打县疾控中心电话0871-67796893进行业务咨询。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张勇

责任编辑 吕世成

校对 猫恩泊

编审 赵梅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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