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000元现金不翼而飞,曲靖一老人顿时急了!警方调查后发现…
2021-06-17 12:58开屏·推荐阅读量

“警察同志,我丢了67000元!”6月8日11时许,一位六旬老人冲进了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益宁派出所,情绪很激动,民警连忙将老人扶到座位上,耐心安慰。待老人情绪稍有缓和,这才将事情的来龙去脉了解清楚。

67000元现金不翼而飞,曲靖一老人顿时急了(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蒋琼波 通讯员 曾禹铭 摄)

老人姓谭,在曲靖市区开了一家烟酒店。当天,准备去烟草公司进货的他,将67000元和一条印象香烟装入白色购物袋后,从小坡收费站打车,来到益宁街道彩云路。下车后,老人准备先到女儿家中吃午饭。就在饭桌上和女婿谈论起生意时,老人突然大叫起来,“不好,我的钱丢了!”

原来,打到出租车以后,老人坐到了副驾驶位置,随手把装有现金的白色购物袋放在了自己的脚边。到达目的地后,用手机支付了车钱,就下车了,而白色购物袋却忘记在了车上。最终,民警在海量的监控视频中,锁定并联系上了出租车司机。

67000元现金不翼而飞,曲靖一老人顿时急了(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蒋琼波 通讯员 曾禹铭 摄)

“高考期间,太忙了。钱都在我这里,忙完我就送过来。”出租车司机得知情况后,连忙解释,“本来发现就该送来的,可忙着生意,就耽误了,让你们误会了。”当老人从民警手中接过67000元现金时,激动得说不出话来。临走时,老人当场和民警要来纸笔,写了一封感谢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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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知识

《物权法》规定: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如果拾得人将拾得物据为己有,拒不返还的,权利人有权向法院起诉。

我国《刑法》甚至规定,如将他人的遗忘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将构成犯罪行为,面临刑事处罚。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蒋琼波 通讯员 曾禹铭 摄影报道

责任编辑 猫恩泊

校对 刘自学

编审 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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