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教育部发布了
《关于首批全国急救教育试点
学校认定结果的公示》
公示了首批
201所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学校名单
全文如下
↓↓↓
关于首批全国急救教育试点学校认定结果的公示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1〕43号),经学校自主申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教育部拟认定201所学校为首批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学校(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29日至12月3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写明联系电话。反映情况的书面意见请于2021年12月3日之前通过信函邮寄、电子邮件送达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逾期及匿名反映恕不受理。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邮政编码:100816),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电子信箱:llyj@ceeia.cn
附件:首批全国急救教育试点学校公示名单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2021年11月29日
其中
云南共有11所学校
拟入选
▼
昆明医科大学(省级协作组组长单位)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民族中学
曲靖市第一中学
昭通市实验中学
红河职业技术学院
云南商务职业学院
云南农业大学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云南交通运输职业学院
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新闻多一点
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提升学生健康素养为核心,以普及急救知识和技能为重点,以提高校园应急救护能力为目标。
将在校园内配备相关急救设施设备与物品,并对学校教师、学生进行急救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研制急救设施设备配备规范(试行)和急救技能培训方案(试行),探索校园急救技能证书开发试点建设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急救教育经验做法,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强化急救教育。
试点工作主要有三项重点任务
1.普及校园急救知识
建立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以主题教育为重要载体、以日常教育为基础的急救教育推进机制。结合学校实际,加强对校园常见的气道异物梗阻等紧急救护,创伤出血与止血、关节脱位与扭伤等创伤救护,淹溺、烧烫伤、中暑等意外伤害,火灾、地震、踩踏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护知识普及教育。鼓励高校开设应急救护相关课程并纳入学分管理。
2.配备校园急救设施
试点校要参照有关学校卫生工作标准、校园急救设施设备配备标准等,结合学校规模、环境、地势、交通、建筑等实际情况,配备足用、实用、适用的校园急救设施设备。鼓励有条件的试点学校逐步配备自动体外除颤器(AED)。
3.开展应急救护培训
各地要积极会同红十字会、急救中心等部门,重点培训试点学校校医、体育与健康课教师、班主任等教职员工,鼓励支持师生通过应急救护培训取得相关证书。对取得救护员证书的校医、体育与健康课教师、班主任等开展救护师资培训,培训合格的师资在军训期间等对学生进行防灾避险知识普及培训,提高学生避险、救护技能。
来源:教育部网站、云南发布
责任编辑 袁熙
校对 郭毅
编审 张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