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消协10大消费提示】“6·18”年中网购应谨防消费陷阱
开屏新闻2021-03-10 12:05

随着“6·18”网络集中促销活动的到来,一波网购高潮即将掀起,在此,昆明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6·18”网购应谨防消费陷阱。

 一要选择信誉良好的电商及相关经营者。消费者应选择市场信誉度较高的电商和网店,尽量避免通过微信朋友圈或其他缺乏第三方支付平台保障的渠道购买商品。网购前还应详细了解电商及相关经营者的信息,注意通过查看购物网站的评论和网上商店的销售记录来辨别平台网店是否存在恶意炒作、刷高信誉度的不法经营行为,避免上当受骗。   

二要了解促销规则学会避开商家陷阱。部分商家推出的“6·18”促销规则越来越复杂,而有的规则隐藏着“霸王条款”或“小陷阱”,如不退不换、赠品限量、优惠打折有限制等,消费者要仔细留意并学会识别。对于预付定金的商品,应明确规则后再谨慎按需下单。同时,消费者购物前应与商家就送达时间、退换货方式、是否包含运费险等达成协议,避免日后发生纠纷。

 三要理性消费谨防虚假宣传。对商家的赠品、积分、抽奖、返利、先付后退等促销活动,消费者要理性对待,同时注意线上与线下、平时与促销活动时的价格对比,以防商家采取先涨价后打折的方式虚构优惠促销,避免因受促销活动的诱惑冲动消费而盲目购买自己根本用不着的商品,或落入商家低价劣质、高价仿冒的陷阱。

四要注意商品存放期限按需购买。商家集中促销活动容易成为消费者的“囤货期”,但需注意的是,不是所有商品都适合囤货,如食品类商品,消费者需关注其保质期,避免购买太多但不能在保质期内食用而造成浪费,并应适量购买临期商品。“6·18”促销活动期间可能会对物流时效有所影响,当前又正值夏季,消费者要理性购买水果、生鲜等商品,以避免收到的商品出现变质、腐烂等问题。

五要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及支付安全。消费者在网购过程中,应向电商及相关经营者申明个人信息资料的保密义务及许可使用范围,避免个人信息泄露。消费者还应警惕假冒客服的问题,一旦接到身份不明的退款电话,不要随意点击对方发来的任何链接,更不要轻易提供个人信息。付款时要看清楚付款页面,选择正规支付平台交易,选择第三方支付平台付款或货到验货后付款。

六要留存购物凭据依法维权。“6·18”期间消费者网购需求旺盛,往往容易忽略购物相关凭据的留存。消费者应注意保持自己的理性,交易前应与商家多作交流,事先约定双方的责任及权利等事宜,并注意留存活动页面、宣传介绍截图、商品信息、支付订单、聊天记录、发票等凭据,以保证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据查。

昆明市消费者协会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与商家发生消费纠纷,可拨打相关部门电话进行投诉。一旦发现电商及经营者涉嫌欺诈、虚假宣传、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可向网站辖区内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在此,昆明市消费者协会也希望各电商平台经营者切实履行好经营主体责任,守法依规开展网络促销活动,严格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遵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七不得”,即“不得发布虚假广告、虚报特价揽客、实施有价无货的欺诈行为;不得先涨价再打折,借机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不得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虚构交易、对平台成交量或成交额进行虚假宣传;不得限制、排斥竞争;不得攻击贬低对手;不得限制、排斥促销经营者参加其他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等”,主动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昆明市消费者协会

2020年6月15日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王磊

责编 徐红

校对 朱丽

编审 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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