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森林草原!云南省发布无火清明倡议书
开屏新闻2021-04-02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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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从云南省应急管理厅获悉,4月1日,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云南省应急管理厅、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应急管理部南方航空护林总站联合向全省人民发出倡议发布一份“无火清明”倡议书,倡议广大人民群众绿色环保祭扫,做文明祭祀的践行者;遵守防火规定,做护林防火的力行者;发挥带头作用,做弘扬新风的先行者;遵守防火命令,做森林防火的执行者,像保护我们的眼睛一样保护云南的生态环境,像对待我们的生命一样爱护云南的森林草原!

全文如下:

无火清明倡议书

全省各单位、社会各界、各族人民群众:

清明将至!我们寄托哀思、缅怀先辈、祭奠英烈。

清明节是云南森林草原火灾高发时期。为有效防止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共建美丽云南、共享生态文明,保护好绿水青山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向全省人民发出倡议:

绿色环保祭扫,做文明祭祀的践行者。坚持从我做起,自觉摒弃焚香烧纸、燃放鞭炮等容易引起森林草原火情火灾的传统祭祀方式,积极倡导用植树送花、清扫墓碑、网络祭扫等无火、无烟、绿色环保的祭祀方式表达哀思,在传承清明祭祖习俗的同时,共同营造文明祭祀的良好风尚。

遵守防火规定,做护林防火的力行者。牢固树立“森林草原防火、你我人人有责”的意识,以主人翁的精神积极参与到护林防火的行动中来,遵守森林草原防火有关规定,自觉接受护林人员检查,做好“森林防火码”扫码登记工作,不带火种进入林区,坚决杜绝在林区吸烟、野炊、烧荒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如果发现森林草原火情,首先保障自身安全,做好安全避险,并立即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不自发扑救、盲目扑救,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发挥带头作用,做弘扬新风的先行者。广大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要做“告别陋习,崇尚文明”的先行者、带头人,在倡导文明祭扫中走前头、作表率,积极向亲朋好友和身边群众宣传文明健康的祭祀方式,传播现代文明风尚,把对先人的报答之意、思念之情,化做建设家乡的工作动力、奉献社会的实际行动,以绿色祭奠推动社会文明进步。

遵守防火命令,做森林防火的执行者。严格遵守《云南省2021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不放野火烧山、赶兽、驱蜂;不在林区烧火取暖、烘烤食物和做饭;不在林区吸烟和乱丢烟头;不在林区烧香、烧纸、放鞭炮;不在林区熏鼠洞、蛇洞、兽洞;不在山边烧地坎、田埂;不在山内玩火;不放野火垦荒、烧牧场和柴场;不在夜间用火把照明走山路;不在山边林内烧木炭、烧灰积肥。

慎终追远,民德归厚!守护好绿水青山是对先辈最大的敬重,也是对子孙后代负责任的态度。请像保护我们的眼睛一样保护云南的生态环境,像对待我们的生命一样爱护云南的森林草原!让我们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讲文明、树新风,文明祭祀,共同建设美丽云南!

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

应急管理部南方航空护林总站

2021年4月1日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刘嘉 杨质高

责编 易科彦

校对 罗秋旭

编审 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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