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郑爽涉嫌签订“阴阳合同”、拆分收入获取“天价片酬”、偷逃税等问题,4月28日傍晚,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已予受理,正在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进行调查核实。北京市广电局已启动对相关剧目制作成本及演员片酬比例的调查。郑爽随后发微博回应:愿意接受并配合一切调查,结果会公布于众。
4月26日,郑爽前男友张恒在其微博爆出猛料,称郑爽通过阴阳合同获得1.6亿元的天价片酬。按77个工作日的拍摄时间计算,日薪超208万元。此瓜一出,立即引发网友热议,纷纷计算以自己的收入,要想挣到这么多钱,得从春秋时期还是唐朝干起。娱乐圈收入高是不争的事实,但万万想不到,一个演技并不出色的流量明星,轻轻松松就能获得上亿片酬,这实在超出了很多人的想象。
2019年,广电总局曾下达“限薪令”,规定单一演员片酬不得超过5000万元,想以此刹住明星天价片酬的怪象。事实证明,这一看似凌厉的重拳,并未打到实处。郑爽一事,揭开了娱乐圈的冰山一角。舆论聚焦郑爽之时,相继有多个明星注销关联公司,其中包括何炅这样口碑极好的主持人。这并非偶然,也很清楚地表明,片酬超过5000万乃至过亿,在娱乐圈不是个案,而是行业的潜规则。
所谓阴阳合同,就是“阳合同”应对审查,演员片酬严格限制在5000万元以内,而“阴合同”则用于给明星本人或家人开的关联公司注资,变相规避“限薪令”。从范冰冰,到郑爽,可以说这已经形成了一个非常成熟的套路,且安全性是能够得以保障的。如果不是郑爽前男友的内部爆料,相信没有多少人知道这个事,就是知道也拿不出真凭实据。
“阴阳合同”最大的问题还不在是高片酬。由于本身就是见不得光的暗箱操作,“阴阳合同”极有可能涉嫌偷税漏税,这才是最大的问题。由于“弃养”等一系列风波,郑爽的演艺生涯基本断送,但如果涉嫌偷税漏税,有律师分析,郑爽最高可判7年刑期外加数亿罚款。郑爽不是第一个,更不会是最后一个拿上亿片酬的明星。公众对郑爽天价片酬的不满和质疑,相信也会让不少明星如坐针毡。一场针对演员高片酬的整治风暴,风雨欲来。
理论上说,演员拿多少片酬,是由市场决定的。如果她能够带来高票房和高回报,那么按合同规定,拿多高的片酬都不应该受到苛刻。问题是,现在的影视行业真是一个正常的理性的市场吗?演员的片酬真的符合市场规律吗?数据显示,在2020年,20家上市影视公司中有15家呈亏损状态。而在盈利的几家影视公司中,也仅有两家的净利润超过1.6亿元。也就是说,9成的上市影视公司一年挣的钱,都没有郑爽一部片酬多。
任何投资都要讲投资回报率。影视作品需要流量明星的加持,但流量明星并不是票房的保证。郑爽的演技大家都知道,她能不能拿1.6亿的片酬,和她值不值得1.6亿的投资是两个问题。前者是个人能力问题,后者是市场需要解决的问题。郑爽的1.6亿片酬震惊国人,这是最直接的市场反馈,所以相比谴责郑爽,更该追问的是,某些影视公司为什么要花上亿元片酬请流量明星,做一笔注定亏本的买卖?这种非理性的投资行为,显然不能只用“人傻钱多”来形容,或许还需深入的剖析。
只有在病态的行业里,才会出现病态的人和病态的天价片酬。因为在一个正常的行业里,病态的人和事物都会不断经过洗牌,逐渐被淘汰掉,不可能有生存的空间。以郑爽为例,如果影视行业是基于成本预算和演员的个人能力报价,郑爽敢索要天价片酬无异于职业自杀行为。可她不仅要到了,还在谈判过程中加了价。所以问题在于,演员和影视公司,究竟是哪一个疯了?行业病态不治,还有更多、更大的“郑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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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评论员 吴龙贵
编辑 张京徽
编审 邓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