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纪委省监委赴保山工作组以方式方法创新深化问责实践
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2021-05-06 17:18

云南省纪委省监委赴保山工作组坚持以具体方法的创新运用,深入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指出问题的直查直办工作。

一是紧紧依靠保山市委、市政府推动“东河之问”。工作组4月28日到达保山后,第一时间召开了座谈会,和保山市委、市政府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研究推动整改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凝聚共识。保山市委、市政府对标对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认真检视全市生态环境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刻反思反省,诚恳接受监督检查,大力支持调查,全力整改落实。市直各有关部门在保山市委、市政府的带动和影响下,积极支持、密切配合,为此次监督检查工作的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省、州、市纪检监察机关步调一致,高效联动。按照省纪委省监委主要领导安排部署,迅速抽调省纪委省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宣传部和党风政风监督室专业力量,组成工作组,同时协同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有关人员到保山市共同开展监督检查。建立上下联动、高效协同的工作机制,坚持统一指挥,统筹安排,实现互通互促,同频共振。

三是注重把思想政治工作摆在首位。充分认识思想政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握监督检查与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在联系,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作用。把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与保山市委、市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沟通联系的第一议题,把始终突出政治监督作为监督检查组的首要定位,把扛起政治责任、主动认领问题作为与党员领导干部谈心交心的规定动作,保山市委、市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内涵要义和精神实质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和认识,整改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指出问题的态度更加鲜明,行动更加自觉。

四是强化业务学习,提升专业监督水平。提高监督质效,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是先决条件。注重与省环保专家加强联系沟通,遇有专业问题及时请教,并通过案情分析、以会代训等形式,不断强化工作组成员的证据意识,提高调查取证实践运用的本领;注重与媒体领域专家的联动,努力把“东河之问”以专业化的水准呈现在社会和群众面前,在“问”得深刻、“问”得透彻、“问”得有影响中,真正“问”出保山市委、市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党员领导干部坚定的决心、有力的行动,“问”出东河清澈见底、温柔婉约的明天。


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

责编 罗秋旭

校对 易科彦

编审 赵梅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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