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人,注意了!酒后骑电动车也属于酒驾
开屏新闻2021-05-06 19:19
“今天我没开车,我是骑电动车来的,可以放心喝酒了……”很多人都抱有这种想法,认为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喝酒骑电动车不算酒驾,但交警说了,“酒后驾驶非机动车同样违法。”
4月20日19时30分,昆明嵩明县交警大队牛栏江中队接指挥中心指令,在嵩明县牛栏江镇四营街口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接到报案后,民警到达现场,经过初步勘查及调查得知:袁某驾驶的车辆行驶至嵩明县牛栏江镇四营街口路段左转弯时,与李某所骑电动自行车相碰撞,致李某受轻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民警对双方进行呼气酒精含量检测,袁某检测结果为0mg/100ml,而李某检测结果为185mg/100ml,已经达到醉驾标准。随即,民警依法对李某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扣留李某所骑电动自行车,并将其带至嵩明县第一人民医院进行血液酒精检测。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七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均不得醉酒驾驶。
根据《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规定:醉酒驾驶或吸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刘嘉 文
警方供图
责编 王利绚
校对 刘自学
编审 赵梅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