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家单位拒收人民币被处罚!其中4家因为这个事…
开屏新闻2021-05-13 09:52
2021年一季度,人民银行依法对8家拒收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经济处罚,处罚金额从500元至5万元人民币不等。
被处罚的单位包括公共服务机构、停车场、游乐场、保险公司及房地产公司等。其中4家单位因为拒绝公众使用人民币现金缴纳停车费被处罚,占比达到50%。因拒绝公众使用人民币现金缴纳燃气费、保费、购房首付款和购买游乐场门票各一例。
提醒广大群众:拒收现金违法!遇到这样的情况,大家可以坚决说“不”!
来源:杭州日报
实习编辑 董宇
校对 刘权乐
编审 李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