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经验焕发新光彩 “枫桥经验”再出发
开屏新闻2021-05-13 19:02

“尊老爱幼、孝敬父母”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体现,成年子女应该尽力让年迈的父母尽享天伦之乐,颐养天年,赡养父母也是子女应尽的义务,法律和社会公力无须过多干预或介入。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总有些人公然背离作为子女应承担的道义责任和法律义务,这种情况之下,本应含饴弄孙、颐养天年的老人赡养问题就需要法律和社会公力的介入。
案件情况:杨某某与王某某系夫妻关系,共同生育了四个子女。1986年,王某某因病离世,杨某某独自一人将四个子女养大成人。年近8旬的杨某某深知自己年事已高,且无固定生活来源,现已无法自理生活。2021年4月28日,杨某某因赡养问题将其四个子女共同诉至法院。
调解过程:法官考虑到年迈的老人行动不便,充分发挥“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切实诉源治理落到实处,2021年5月11日转龙法庭与司法所、派出所、妇联、村集体组织等部门联合处理杨某某赡养纠纷一案并将审理地点选择在转龙镇月牙村委会沙子坡村。上午9时30分,艳阳高照时年迈的老人及其四个子女来到村里。法官们及相关部门人员分别向当事人了解相关情况,经过一个多小时的交谈发现,其实杨某某与四个子女在共同生活中矛盾并不大,只是四个子女对杨某某的一些做法不予认同。法官说到:“父母是子女行为的镜子,作为父母的一言一行子女都看在眼里。看着你们四世同堂的一大家人,不知又有多少村乡邻里向你们投来羡慕的眼光!赡养老人,是子女义不容辞的义务,不管老人是否有过错,都不是拒绝赡养老人的理由。希望四个子女能给你们的孩子做个好榜样,不要留下‘子欲孝而亲不待’的遗憾!”法官、司法所长、派出所民警、妇联主席、村长对四个子女耐心的做着疏导工作。经过一个多小时的释法明理,四子女同意每人每月支付母亲赡养费300元,并对母亲在2018年摔伤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平均分担,杨某某以后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四个子女平均承担。达成一致意见后,法官考虑到老人急需基本的生活费用,符合先予执行的条件,虽然杨某某未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但法官要求其四个子女先行支付半年的赡养费并支付2018年摔伤所支出的医疗费用。四个子女东拼西凑的将半年的赡养费用及医疗费用交到了老人手里。
插曲:就当法官及相关工作人员即将离开时,王某某等人向法官提出:因当时分家时,还有两间房屋未进行分割,虽然老人一直独居生活,现在老人年事已高也需要基本的日常照顾,要求对未分割的房产进行分割。房产分割又系另外的一个法律关系,法官考虑到矛盾纠纷就地化解,立即与司法所所长进行商讨,避免以后再因房产发生不必要的纠纷,杨某某及四子女可以通过司法所达成协议,再由法院进行司法确认。刚要安静的小院里,又你一言我一语的热闹起来。简短的商议后,法官及司法所工作人员及时对涉及的房产进行测量、计算、分割、补偿……最终在司法所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
法官寄语
赡养案件通常是责任明确、事实清楚的。但以判决方式结案,不利于当事人矛盾纠纷的化解。通过调解结案,先行支付赡养费用才能及时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切实做到案结事了,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杨某某赡养案件的巡回审理只是转龙法庭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的一个缩影,也是对打造“禄法劝善”工作理念的一次是实际行动。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过程中,转龙法庭将不断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宗旨,不拘于传统的审判模式,将利用多种手段将审理、调解搬进村里,弘扬积极向上的道德文明新风尚。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柏立诚  通讯员 徐维  赵婷
责编   左学佳
编审   李荣

专题更多>
美好生活在云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2024中国网络媒体论坛开屏新闻原创产品开屏学习
电子报更多>
img
热门新闻更多>
    滇ICP备13000630号-1  滇公网安备5301120200105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5
    未经开屏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网站法律顾问——云南华度律师事务所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92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