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禹城虐妻致死案开庭审理并宣判,方洋洋公婆、丈夫分别获刑
东南早报2021-05-15 13:43

5月14日,山东省禹城市人民法院对原审被告人张吉林、刘兰英、张丙故意伤害、虐待被害人方洋洋一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张吉林、刘兰英以故意伤害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和6年,张丙以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缓刑3年。

禹城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害人方洋洋之母杨兰的诉讼代理人,被告人张吉林、刘兰英、张丙及其辩护人,鉴定人到庭参加诉讼。

法院经再审查明,2017年1月24日,被害人方洋洋与张丙登记结婚后,二人与张丙的父母张吉林、刘兰英共同生活。三被告人因方洋洋没有生育等原因对其心生不满。自2018年8月至2019年1月,三被告人采取殴打身体、冻饿罚站等方式,致方洋洋重度营养不良,身体虚弱,全身多处冻伤。2019年1月31日,张吉林、刘兰英用木棍殴打方洋洋多次。当晚,刘兰英、张丙发现方洋洋呼叫无应答后,张丙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医生到达后确认方洋洋已死亡。经鉴定,方洋洋符合在重度营养不良基础上,因遭受钝物暴力打击致创伤性失血性休克死亡。外伤是死亡的主要原因,重度营养不良、寒冷冻伤为辅助死因。

2020年1月22日,禹城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张吉林、刘兰英、张丙分别以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两至三年。后杨兰因民事赔偿提出上诉。2021年4月1日,德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德州中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认为德州中院将全案发回重审违反相关规定。德州中院决定对本案进行再审,并将刑事部分指令禹城法院再审,附带民事部分发回禹城法院重审,且将刑事部分和附带民事部分并案审理。

法院认为,案发前一周内,张吉林、刘兰英多次殴打方洋洋并致其死亡,构成故意伤害罪。张丙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构成虐待罪。在共同故意伤害犯罪中,张吉林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刘兰英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对其减轻处罚。鉴于三原审被告人到案后均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与被害人的近亲属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谅解,张吉林有悔罪表现,刘兰英、张丙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其中张丙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可依法对其宣告缓刑。

法院认为,原判认定张吉林、刘兰英、张丙虐待并致被害人死亡的行为分别构成虐待罪,属于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错误,量刑不当,依法应予改判。法庭当庭宣判,撤销原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张吉林有期徒刑11年、刘兰英有期徒刑6年,以虐待罪判处张丙有期徒刑1年8个月,缓刑3年。

当事人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妇联、残联等社会各界代表70余人旁听了庭审。


来源:新华社 (贾云鹏)

责编 易科彦

校对 刘自学

编审 李荣

专题更多>
美好生活在云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建书香社会,共享现代文明——第三届全民阅读大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屏学习第九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电子报更多>
img
热门新闻更多>
    滇ICP备13000630号-1  滇公网安备5301120200105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5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滇B1.B2-20200070号
    未经开屏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网站法律顾问——云南华度律师事务所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92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