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应对严峻复杂的疫情形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芒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芒市进出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经由瑞丽市进入芒市。凭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离瑞放行通知书、“通信行程卡”绿卡,扫“德宏抗疫情”场所码进入。进入后(含2021年6月20日以来经由瑞丽市进入人员)要立即向所在村(社区)(附件1)和工作单位报告,做好个人防护迅速前往医疗机构(附件2)检测核酸,若检测为阴性继续居家健康监测7天,第7天再次进行核酸检测,费用自理。
二、经由其他县市进入芒市。若近14天有中高风险旅居史须持解除隔离证明方可进入;不能出示的须接受“14+7”管理(14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其间进行6次核酸检测,费用自理。无中高风险旅居史的,凭“通信行程卡”绿卡,扫“德宏抗疫情”场所码通行。
三、经由境外进入芒市。执行“21+7”管理(21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隔离),无居家隔离条件的继续实施集中隔离。其间进行8次核酸检测及5次抗体检测,费用自理。
四、离开芒市。凭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通信行程卡”绿卡,扫“德宏抗疫情”场所码通行。
五、若出现发热、干咳、头晕、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要做好个人防护就近前往州人民医院、州中医院、市人民医院或乡镇卫生院就医(附件3),其间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规定与本通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对拒不执行本通告,干扰、阻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将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芒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0692—2114921
附件:
1.芒市各乡镇、街道、农场联系电话
2.芒市地区核酸采样点
3.芒市地区发热门诊和发热哨点诊室
芒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7月5日
来源 掌上瑞丽、掌上春城
责编 王利绚
校对 董宇
编审 赵梅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