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昆明4个老旧小区将加装电梯→
开屏新闻2021-07-30 20:20
7月30日,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和平新村1号院建筑外立面修缮及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批前公示。该项目位于北京路与环城南路交叉口东北侧,拟对3栋建筑外立面进行修缮并加装5部电梯。
7月初,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五华区发布公示:官渡区89号院A栋1~4单元、B栋5单元,一丘田小区(南院) 3栋3单元,钱局街88号院1栋1单元等楼栋将加装电梯。
今年6月23日,昆明市政府第83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昆明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确定业主自愿,意见统一;部门联动,简化审批;统筹兼顾,保障安全;试点带动,有序推进;市场运作,探索创新几项基本原则,作为统领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核心原则。
《意见》明确资金筹集的方式主要以业主自筹为主,业主可自行协商出资比例,也可参考《意见》所列出资比例,特别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有关程序和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单元、本幢或本小区有关业主作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申请人,负责工程报建、设备采购、工程实施、维护管理等有关工作,而申请人作为建设单位承担相应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此外,《意见》还确立了“街道吹哨,部门报到”的原则,由街道办事处申请核验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后,再由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规划、城市管理部门进行联合审查。为保障加装电梯的质量安全,规定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对工程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施工现场满足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土建部分施工完毕,经竣工验收后方可实施电梯安装工作,电梯安装要符合市场监管部门关于电梯管理的有关要求。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张勇
责任编辑 猫恩泊
校对 朱丽
编审 王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