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但部分被执行人偏偏不信
与执行法官玩起了“花花绕”
上演各种“闹剧”阻碍执行
落得个“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后果
请大家跟随小编
来看寻甸县人民法院的一起执行案件……
执行过程
寻甸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季某、杨某、寻甸某商贸有限公司、昆明某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朱某、杨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于2018年进入执行程序。寻甸法院执行团队原以为可以速战速决,充分保障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的权益,但被执行人却不这么想,打着自己的“如意算盘”,一次又一次为阻碍法院执行找借口。面对被执行人抛出的种种难题,执行法官本着耐心、负责的态度一一予以化解。
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朱某名下位于嵩明县的某处房产,且此房产抵押登记在申请人名下。寻甸法院于2019年2月21日依法进行拍卖,以4071885.00元的最高价成交。截止成交之日,被执行人尚欠本金及利息共计3102700.00元,如果此时被执行人朱某配合执行,不但案件可以足额履行完毕,自己还剩96万元的款项。
没想到,被执行人和其亲属却玩起了“花花绕”。
2019年3月29日被执行人朱某之弟——案外人朱某某及苏某提起第一次执行异议,导致成交后一直无法交付,导致买受人退款处理。
看到目的达成后,案外人朱某某及苏某撤回执行异议请求。寻甸法院随即开展第二次拍卖,众多意向购买人到法院进行咨询,购买意向强烈。
看到房屋再次被拍卖,此时,案外人朱某某及苏某再次提出执行异议,导致意向购买人放弃购买,最终房屋流拍。
碍于执行的强大攻势,在房屋成交前被执行人仅履行了450000.00元,尚欠银行2847500.00元。
在寻甸法院驳回异议请求后,案外人朱某某、苏某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案件无法继续执行,只能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案件一度进入僵持阶段。
2021年执行异议之诉上诉被驳回,寻甸法院第三次启动拍卖程序,最终以2924708.00元成交,截至当前时点欠银行本息合计3156300.00元。房屋拍卖后依然不足以清偿债务,尚欠银行本息合计约470000.00元。
假如该案前两次拍卖顺利成交
被执行人还清所有债务后
至少剩余90余万元
如今看来,亏不亏?
面对自己“导演”的后果
不知被执行人有何感想
对于本案所欠款项,寻甸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确保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在此,法院也正告各位诉讼当事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是每一位涉诉当事人的法定义务,面对法院的生效判决只有全力履行、积极主动配合法院工作才是明智之举。
来源 寻甸县人民法院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 记者 马雯
实习生 李梓漠
责编 左学佳
编审 李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