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着夜色,他4次偷偷潜入村民家的鸡舍…… 获刑十个月
开屏新闻2021-08-02 16:54


趁着夜色,昆明这名男子邱某4次偷偷潜入村民家的鸡舍,用蛇皮口袋将鸡、鸭、鹅盗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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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石林县人民法院法院一审判决,以盗窃罪判处邱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20年9月15日夜晚,邱某来到石林县王某养鸡的石棉瓦房子处,掀开石棉瓦进入鸡舍,盗走两蛇皮口袋的鸡。第一次得手后,很快邱某又再次故技重施。2020年10月20日夜晚,邱某来到石林县,用随身携带的胶把钳将铁丝网剪开进入鸡舍,盗走两蛇皮口袋的鸡和鹅。2020年11月27日夜晚,邱来到石林县张某家门口,从鸡舍内盗走2只公鸡、2只母鸡。经石林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被盗的4只鸡价值为320元人民币。2020年12月7日夜晚,邱某来到石林县鹿阜街道办事处某村陈某家的鸡舍处,用随身携带的胶把钳将铁丝网剪开进入鸡舍,盗走两蛇皮口袋的鸡和鸭。2021年1月28日,石林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邱某涉嫌盗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2021年2月7日,石林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公诉机关认为,被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其行为触犯刑法,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邱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表示无异议。石林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邱某系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依法可从轻处罚;并自愿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理。

据此,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邱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违法所得继续追缴,退还被害人。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林舒佳

实习生 邹文僖

图源网络

责编 费丹艺

编审 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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