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城路内临时停车投诉7个工作日内办结
开屏新闻2021-08-03 18:30
昆明市盘龙区交通运输局日前发布《盘龙区城市道路路内临时停车泊位咨询投诉制度(试行)。停车泊位咨询投诉有三种方式, 投诉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结。
停车泊位咨询投诉有三种方式
经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昆明市公安局交通交通警察支队根据《昆明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50号)批准规范设置的停车泊位适用本制度。
停车泊位咨询投诉有三种方式:停车泊位路段均设有公示牌,注明经营管理单位及监督服务电话,可通过拨打电话进行咨询或投诉;停车泊位现场收费管理员工作装上均印有二维码,可通过扫码进行咨询或投诉;通过拨打盘龙区交通运输局公开公示的电话进行咨询投诉。
投诉事项7个工作日内办结
停车泊位管理单位收到投诉后,应当确定不少于2名调查人员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听取投诉人的陈述申辩。被调查的单位或个人应予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情况。
投诉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办理时限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需要转办的,应当在收件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转办,转办时限不计入办理时限。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 记者 张勇
责任编辑 罗宗伟
编审 王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