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观点】打击“刷单炒信”利在当下惠及长远
开屏新闻2021-08-20 07:27

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舆论普遍认为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将进入全面监管时期。及时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电子商务法》等现有法律进行明确和细化,依法依规加强互联网平台经济监管,无疑将更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的创新活力、维护良性的市场竞争环境。

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长期困扰着互联网经济规范持续健康发展,其恶劣影响早已外溢出本行业范围。饱受诟病的“刷单炒信”,就是典型的市场环境恶化后形成的“共输”局面,除产业链利益方外,凡有关联者皆不胜其烦。作为消费者,在网络购物平台浏览时,面临的一大问题就是信息不对称,如何从众多同质商品中挑选出质优价廉中意者,其他人对商品的评论以及商家的评价就成为重要参考因素。网店经营者所采取的无论正向还是反向“刷单炒信”,包括操纵评论、构造销量等行为,都会严重扭曲市场信号,干扰了消费者对商品真实情况的正确认知,乃至遭受经济上的损失。

这种行为,在卖方间也构成了不正当竞争。正常评价代表的是“市场群体的智慧”,刷单毫无疑问阻碍了市场遴选出优秀的经营者。有些平台上,一直流传着“刷单找死,不刷单等死”的口号。这是因为,大部分网店经营者所处的是接近完全竞争市场,平台基于销量、评论、信誉等内容设计的排名标准,对实际营业额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靠前则能尽享“马太效应”好处,不敢不屑刷单的商家就会处于不利竞争地位,让整个市场陷入劣币驱逐良币的风险。若放任“刷单炒信”等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继续生长,不仅增加了社会交易成本、导致社会福利损失,让偷奸取巧者得利、诚信经营者吃亏,还会影响到商业伦理和市场文化的培育。试想,如果经营者的心力都放在“刷单炒信”上了,产品和服务的创新自然要往后排一排。

如今,我国多年位列全球最大网络零售市场,打造良性市场秩序更显重要。有数据指出,2020年我国网上零售额达11.76万亿元,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9.76万亿元,已经占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24.9%;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7.82亿,占网民整体的79.1%。与之相对的,伴随网购从新兴消费模式变成了主流消费模式,不正当竞争行为正愈演愈烈。截至2021年上半年,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办的“刷单炒信”、虚假宣传等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3128件,罚没金额2.06亿元,而这应该也仅是冰山一角。

严厉打击以“刷单炒信”为代表的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就是在维护社会主体之间信任关系,利在当下且惠及长远。不久前,亚马逊严打刷单的封店行动,让很多跨境电商损失惨重,其中不乏知名大卖家。虽然有部门和机构表示这是外贸新业态发展过程中的阶段性“水土不服”问题,需要在未来进一步做好企业合规工作。但是,作为平台自救以及维持公平公正市场环境的举措,我们的从业者的确需要尝试一些正向的回应和改变。走向世界,意味着需要遵守相同的市场规则和商业价值观,才能据此顺畅交流、紧密协作。    

回顾我国建立现代化市场经济体系伊始至今,一直在探索构建与之匹配的商业伦理和文化氛围,它的实践方式之一,就是保护好诚信经营者、诚实劳动者,只有他们才能成为创新创业的群体,恒久健康地提供社会发展动力。当然,想要在制度和技术上完全避免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无法实现的,但及时坚决地让它们得到惩处,向社会传达一种尊重契约精神和诚实信用的价值观,正向激励良性市场竞争环境形成,市场经济也将会释放更多的能量。(光明网评论员)


实习编辑 董宇

校对 猫恩泊

编审 李荣

专题更多>
美好生活在云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屏新闻原创产品开屏学习来云南,打卡不一样的“海”
电子报更多>
img
热门新闻更多>
    滇ICP备13000630号-1  滇公网安备5301120200105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5
    未经开屏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网站法律顾问——云南华度律师事务所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92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