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荣枝一审判死:所有的罪恶都必须清偿
开屏新闻2021-09-09 20:27

备受关注的劳荣枝涉嫌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等罪一案,于9月9日上午在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劳荣枝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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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荣枝一审被判处死刑,可以说与民意高度契合,是一个众望所归的判决。劳荣听到判决后当庭表示上诉,理论上她当然还有逃脱一死的机会,但这种机会极其渺茫。劳荣枝犯有故意杀人、抢劫、绑架三项重罪,身背7条人命,都是与法子英共同完成的。两人有明确的犯罪分工,劳荣枝负责坐台引诱受害人,而法子英负责杀人,没有劳的密切配合,法子英不可能完成这些高难度的犯罪,所以即使劳荣枝没有亲手杀人,仍然可以视为主犯,而非无关紧要的从犯。更何况,劳荣枝还有取钱、看管受害人、建议法子英烧掉受害人房子等犯罪事实,足以证明劳荣枝在这几起杀人案中具有相当的主动性。

劳荣枝曾表示,自己受到法子英的协迫,不服从就会被打,甚至被威胁“要杀她全家”。从刑辩角度说,这可能是劳荣枝免于一死的唯一机会。但很显然,这种说法经不起推敲。劳荣枝与法子英在一起长达3年多时间,如果在犯罪初期确有受到法子英胁迫的可能,那么在连续犯下几起命案后,劳荣枝完全有机会逃脱。更何况,法子英早在1999年就已经伏法,劳荣枝如果真的被胁迫,完全可以站出来表示清白,但事实却是,她开始了长达20年的逃亡生涯。倘若不是犯下难以原谅的重罪,谁会过这种苟且偷生的生活?这一点,相信劳荣枝比谁都清楚。

劳荣枝与法子英有相似之处,都视别人的生命如草芥,贪图个人享乐,做事不计后果。不同的是,法子英就是个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杀人狂魔,他杀人的目的就是为了搞钱,对未来是没有任何规划的。而劳荣枝则要复杂得多,呈现出多面性,人前人后是完全不同的两副面孔,角度切换幅度之大,让人叹为观止。

对于死刑判决,劳荣枝泪流满面地表示,“我不服,相信法律不放过一个好人,也不冤枉一个坏人”。这句话实在令人大跌眼镜,莫非在劳荣枝的认知中,还认为自己是个法律意义上的好人?不知道此时此刻,她的脑海中是否浮现出小木匠的凄惨叫声,是否想过南昌熊某一家三口的无妄之灾?不知道是无知导致的愚蠢,还是冷漠带来的麻木,但不得不承认,劳荣枝确实具有极高的表演天赋和伪装能力,以至于在法庭这样庄严的场面,仍然能够做到收放自如。这或许也能解释,她为何能够逃亡20年之久,还过上了相对体面的生活。

无论是长达20年的逃亡经历,还是落网后以柔弱、知性和感性的女性形象示人,劳荣枝都表现出极强的求生欲望。这与她犯下的滔天罪行形成了鲜明而强烈的对比,如此贪生的人,为何对待他人的生命如此狠毒?或许劳荣枝的这段话可以解释原因,她说“我从没想过不劳而获,我热爱生活也尊重生命,如果有机会回归社会,我会尽力去补偿受害人家属”,她的确没有不劳而获,但却是通过犯罪甚至杀人来获得钱财,她也的确热爱生活尊重生命,只是她尊重的仅仅是自己的生命。何其残忍又何其自私,我看不到她一丝一毫的忏悔,看到的只有算计。

20年的逃亡生涯,或许正如劳荣枝自己所说,“循规蹈矩,除炒股外没有一件事是错的”,但20年前的7条人命呢?有些错误可以重新来过,而有些错误永远无法回头,犯下多大的错就要承担多大的代价,所有的罪恶都必须被清偿,这是看得见的正义,也是必须实现的正义。不放过一个坏人,也不冤枉一个好人,这句话送给劳荣枝,也送到每一个漠视生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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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评论员 吴龙贵

责编  邓建华

校对  熊丽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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