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安岳“杀妻分尸案”索赔70万诉讼开庭 被告人称无力赔偿请求法院驳回
开屏新闻2021-09-14 15:54

案情回顾>>怀疑妻子有外遇且怀孕 四川男子杀妻碎尸判死缓 女方家属索赔70万

“开庭时,被告人的代理律师表示,希望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人表示愿意赔偿但他已无力赔偿。”9月13日,四川安岳“杀妻分尸案”被害者家属向凶手另案提起的民事赔偿诉讼在四川资阳市安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受害者一方代理律师伍小平告诉开屏新闻记者,夫妻共有财产还涉及到两个子女的抚养问题,受害者家属索要赔偿依据是充分的,他已尽力主张。该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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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手被判死缓 受害者家属提起民事诉讼

2020年7月27日,四川安岳警方通报一起杀妻分尸案。由于该案的作案手法与当时发生在杭州来某某杀妻案高度相似,引发社会关注。

2021年5月8日,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屈某琳与方某梅系夫妻关系,两人因家庭矛盾致感情不和,方某梅与他人发生婚外情,矛盾逐渐加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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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某梅、屈某琳与孩子的合照

2020年7月18日22时30分,方某梅回到家中,屈某琳不满方某梅晚归,两人在客厅发生短暂争执后方某梅进入主卧室,屈某琳去至厨房拿菜刀进入主卧,趁方某梅睡觉之机,对其颈部猛力砍击致其死亡。

为掩盖罪行,屈某琳将方某梅尸体肢解,并于次日掩埋于其老家附近。经鉴定,死者方某梅系生前颈部遭受锐器砍击死亡,死后被分尸;屈某琳作案时无精神病,对其2020年7月18日的违法行为评定为有刑事责任能力。

资阳中院经审理后判决被告人屈某琳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刑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限制减刑。

方某梅母亲张某在安岳县就民事诉讼申请了法律援助,希望要回属于受害者家属应该得到的那一部分财产和精神损害赔偿7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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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称无力赔偿 请法院驳回诉讼请求

受安岳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四川兴岳律师事务所伍小平律师成为方某梅家属的法援律师。9月13日,该起案件的民事诉讼在安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我女儿银行卡里还有10多万元,房子是他们夫妻两人共同购买的,我们为了这个案子也花费了好几万元,还有女儿的丧葬费、精神损害赔偿等费用,属于我们家属该得的,我们通过法院要回来。”张某说。

伍律师介绍,被告人屈某琳当庭表示愿意赔偿,但他现在已无力赔偿。此外,夫妻共有财产还涉及到两个子女的抚养问题,而两个子女的监护人是爷爷、奶奶。

被告人的代理律师表示,希望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受害者家属要求索赔的依据是充分的,在法庭上我已尽力主张受害者的权益,案件会择期宣判,最终我也会尊重法院判决。”伍律师说。

9月14日,方某梅母亲张某一家人已从四川省安岳县返回到云南省曲靖市农村老家。“他们家人认为我女儿有过错就一分都不愿意赔偿,可屈某琳太狠毒,我见到女儿的头颅时,头上连肉都没有,我当场急的昏死过去。刑事案件开庭前,对方家属通过我孙子传话让我写谅解书,可我这辈子怎么可能谅解他们?”张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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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屏新闻首席记者 程权

责编 龚子芸

校对 熊丽欣

编审 邓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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