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城网评】辣度选择0.2元外卖打包费还有多少花样?
开屏新闻2021-09-22 09:05

外卖乱收打包费,若不及时规范,损害的不仅是消费者权益,整个外卖产业发展也会受连累。

最近网上一些消费者反映说,有不少外卖平台和商家在打包费上动了“歪心思”,乱收打包费。记者通过网络外卖平台在一家烧烤店订餐时发现,每份烧烤收取0.2元到2元的打包费,每串金针菇收取0.5元打包费,烤鸡腿则是1元,炒田螺的打包费为2元,就连无实物的辣度选择都要收0.2元打包费。(9月21日《华商报》)

《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6月,中国网上外卖用户规模达4.69亿,较2020年12月增长4976万,在各类调查应用中增速最为明显。这说明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喜欢在网上点餐。然而,一种不好的苗头已经出现,即不少外卖平台和商家以收取打包费的名义对用户肆意“割韭菜”,收费名目日益奇葩。

按理说,一份外卖应该收取一份打包费,这既能减少包装浪费,也能减少消费者支出。但事实是,一份外卖收取多份打包费。更让人感到费解的是,连无实物的辣度选择都要收0.2元打包费,按照这种趋势,以后咸度选择、麻度选择、酸度选择等等,是不是都要单独收费?

记者还发现,即使是购买某些无须打包的商品,也会被收取打包费。虽然收费仅1元,但无成本无根据的乱收费无异于“抢劫”。如果对每个消费者都这样乱收费,久而久之,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笔者想知道,类似乱收费还有多少花样?到底乱收到什么时候?有没有人出来管管?

从表面上看,这种乱收费似乎没有不妥,所收取的每一种打包费都明码标价,算是保障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即选不选择这种外卖由消费者说了算。实际上,消费者只要点外卖,就必须接受外卖平台和商家乱收打包费,这涉嫌强迫消费者接受打包费,没有给消费者选择的机会,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今年7月,永辉超市因未事先征得消费者同意,对每笔网络外卖订单收取1元包装费,被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没收违规所得,并罚款3.2万余元。处罚依据是《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二)项和《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那么,其他外卖平台和商家乱收打包费,能否也受到处罚?

这既取决于权益受损的消费者是否取证并举报,也取决于各地相关法规是否如上海“消法”与时俱进,也取决于地方有关部门是否严格执法。消费者只要敢于维权,就有望倒逼外卖平台和商家规范化。消费者与其在言语上表达不满,不如以实际行动向乱收打包费说“不”——除了向监管部门投诉外,还可以对相关平台和商家用脚投票。

近来,媒体已经多次报道外卖乱收打包费,而且这种乱收费不断升级的迹象很明显。若不及时规范,损害的不仅是消费者权益,整个外卖产业发展也会受连累。


特约评论员 冯海宁

编审 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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