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起施行!云南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实施细则解读来啦
开屏新闻2021-09-27 19:53

2021年8月12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云南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实施细则》,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9月27日,云南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实施细则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林草局到现场宣传解读政策文件并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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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细则》包括7个方面共24条

10月1日起施行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周民欣介绍,《实施细则》包括7个方面共24条,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至三条明确了制定《实施细则》的目的、依据和指导思想,以及由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省生态文明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具体工作。

第四条是《条例》第二章(规划与建设)强调逐步健全国土空间规划政策和技术标准体系、建立“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等方面内容。

第五至九条是《条例》第三章(保护与治理)的细化和补充。主要包括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加强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系统保护修复,大气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等方面内容。

第十至十六条是《条例》第四章(促进绿色发展)的细化和补充。主要包括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加强节能节水管理、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推行绿色产品认证、塑料污染治理等方面内容。

第十七条是《条例》第五章(促进社会参与)的细化和补充。主要包括把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生态文明知识宣传普及、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持续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等方面内容。

第十八至二十三条是《条例》第六章(保障与监督)的细化和补充。主要包括健全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立健全多元化资金保障机制、加快生态文明建设领域人才队伍建设、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对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进行激励和关爱、省直有关部门和州市人民政府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要求等方面内容。

第二十四条明确了《实施细则》的施行日期。

《实施细则》的出台,有助于我省建立健全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制度机制,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治理,营造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氛围,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为云南省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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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水利厅

全省县(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达80%以上

“十四五”期间,云南将谋划好“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顶层设计,主要是以水安全风险防控为底线,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作为刚性约束,以水生态保护作为控制红线,以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建设造福人民幸福河为根本目的,着力构建云南高原特色水安全保障新格局。

我省计划通过5年的努力,将全省用水总量控制在215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均下降16%,重要河湖水域岸线监管率达到80%以上。

库塘蓄水少,干旱有发展趋势!玉溪向市民发出节水倡议

资料图

“十四五”期间,我省将通过印发云南省节约用水“十四五”专项规划、严格执行《云南省节约用水条例》深入实施节水行动。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使用城镇公共供水且日均用水量达到30立方米以上的用水单位严格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加强高耗水行业、重点用水单位用水定额管理,严格控制高耗水项目建设;全省县(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达到80%以上。

此外,还将高质量完成省对州(市)、州(市)对县(市、区)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全面推动重点地区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加强滇池流域、滇中新区、昭鲁坝区、曲陆坝区、玉溪坝区、楚雄坝区、蒙开个坝区、文砚平城市群、洱海区域等重点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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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构建各类自然保护地为补充的保护体系

省生态环境厅将开展《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2-2030年)》实施情况评估工作,结合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内容,研究提出下一步进一步加强云南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目标任务、政策措施;进一步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加快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保护地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着力解决自然景观破碎化、保护区域孤岛化、生态系统连通性降低等突出问题;加强珍稀濒危特有物种、极小种群物种和重要遗传种质资源的抢救性保护和恢复。推进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

昆明宝丰半岛生态湿地(高伟 摄)

资料图

通过构建“空、天、地”一体化监测体系,提升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管理水平。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将生物多样性保护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及“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的重要内容,严肃查处危害、破坏生物多样性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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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全面推行林长制 着力构建人象和谐

9月9日,《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已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实施,为我省全面推行林长制指明了工作方向。后续,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将研究制定详细的省级工作方案及相关配套政策,切实压实地方政府责任,把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工作做实做细。

昆明宝丰半岛生态湿地(高伟 摄)

昆明宝丰半岛生态湿地 资料图

在具体的工作中,我省将继续严格森林资源管护、继续推进林草生态修复、继续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全面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开展重要物种栖息地保护恢复,着力构建人象和谐,努力打造“植物王国”“动物王国”“世界花园”。积极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持续推进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积极争取设立香格里拉普达措国家公园,扎实开展高黎贡山、西双版纳雨林(亚洲象)国家公园创建工作。

同时,要完善监测预警系统,开展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严防外来有害生物入侵,重点抓好松材线虫病、黄脊竹蝗、红火蚁、白蛾蜡蝉等防控以及松小蠹、松毛虫等主要有害生物的绿色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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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总规划师

“长牙齿”的硬措施守住耕地

全面启动全省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为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提供空间保障。以“干部规划家乡行动”为抓手全面推进规划编制。联合省委组织部等9部门印发《关于开展干部规划家乡行动的通知》,将“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列为全省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计划用3年时间完成全省行政村、农村社区村庄规划编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纳帕海保护区:生态效益补偿湿地面积增加1万亩(孙琴霞 摄)

纳帕海保护区

在 “三线”划定中,我省将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维持“三屏两带”基本格局,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保护生物多样性关键区域,提升重点生态系统功能和价值,科学布局生态空间。稳妥推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划定,建立以坝区和缓坡优质耕地为重点,突显山坝立体特色,做优高原立体特色农业的农业空间。开展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工作,尊重云南自然地理格局和城镇发展阶段,遵循“群组做强、节点做精、村寨做美”的特色城镇化路径,构建空间结构协调有序的城镇空间。

全省划定永久基本农田7348万亩,如何守住它们?我省将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州市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将其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

在坚持自然资源管理保护与发展并重方面,严格制度管理推进矿业绿色发展。我省在全国首家建立联勘联审和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制度,对不符合矿山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不得办理矿业权出让登记;同时首次将“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写入规范性文件,作为矿业权准入的刚性要求。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赵丹青

责编 顾庆华

校对 袁熙

编审 赵梅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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