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庭判决准许11名罪犯减刑!云南探索减刑案件实质化
开屏新闻2021-10-19 19:57

10月19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任某等服刑罪犯提请减刑案件。法律监督机关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刑罚执行机关云南省第二监狱、云南省安宁监狱,任某等11名罪犯参加了审理。监狱方向法庭出示了11名罪犯服刑改造情况,检察机关对监狱方出示证据进行当庭认定,履行了法律监督职责。昆明中院审理后,当庭作出裁定:决定给任某等11名罪犯减刑5个月至8个月。

当庭判决准许11名罪犯减刑!云南探索减刑案件实质化(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柏立诚 通讯员 刘红春 摄)

庭审中,监狱出庭民警宣读了提请建议,就犯罪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原判刑罚、财产性判项履行情况、交付执行后的改造表现、减刑后的社会影响等因素进行举证,并就集中办案和实质化审查工作做了说明。出庭检察人员对监狱方出示证据进行认真核实,就检察环节履行同步监督职责、开展实质化审查监督等工作,向法庭进行全面展示,重点围绕罪犯是否确有悔改表现、岗位调整及计分考核情况等核心证据进行核实,并据此发表检察意见。

当庭判决准许11名罪犯减刑!云南探索减刑案件实质化(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柏立诚 通讯员 刘红春 摄)

法庭按照实质化审理要求,对减刑的事实和理由进行查证,对证据进行质证、认证、调查核实,充分展现了减刑、假释案件的实质化审理模式。

庭审中,法庭以“繁简分流”的方式对该批案件全部进行了审理,并当庭宣判,裁定对任某等11名罪犯减刑5个月至8个月。

当庭判决准许11名罪犯减刑!云南探索减刑案件实质化(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柏立诚 通讯员 刘红春 摄)

法庭上,昆明中院邀请了全国和省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部分监狱办案民警旁听了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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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对刑罚执行环节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根据中央政法委关于加强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制度机制建设的改革精神,云南省委政法委牵头,云南省高院、省检察院、省监狱管理局共同研究,决定在我省探索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实质化办理工作,以解决“减假暂”案件办理过度依赖书面审查而实质化把关不足的问题。

这次探索选取了部分刑罚变更执行案件,从监狱提请、检察监督到法院审理,均按照案件办理实质化、监督制约实质化的要求,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从注重“要件审查”“书面审查”向注重“实质审查”转变,既审查证据材料的“有、无”、还审查证据材料的“真或伪”。通过案件审理,就办案模式、工作流程、实体要求、证据体系等方面进行研究,推动办案责任严格落实,进而建立起实质化办理“减假暂”案件的规范化制度,确保严格、依法、规范行使好刑罚执行环节的执法司法权力。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柏立诚 通讯员 刘红春 摄影报道

责编 罗秋旭

校对 王利绚

编审 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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