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醉酒驾驶三轮车酿惨剧!昆明交警曝光一起交通事故
开屏新闻2021-10-20 15:10

7月26日,昆明市宜良县福昆线K2473+950M处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事故致1人死亡。经交警部门调查,事故系三轮车驾驶人醉酒后驾驶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在路口与一辆重型货车相撞造成。

醉酒驾驶三轮车农酿惨剧(警方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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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调查情况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从昆明交警支队获悉,经过交警调查查明,2021年7月26日,何某志醉酒后(经检测其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46.57mg/100ml)驾驶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无号牌“金彭”牌电动三轮车,由宜良县北古城镇大唐营村驶往宜良县城。10时15分,何某志驾车沿蒙铁线由东向西行驶至宜良县福昆线K2473+950M叉口处,左转弯驶入福昆线时,遇张某健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经鉴定制动系不合格)沿福昆线由南向北驶来,张某健所驾车右前部与何某志所驾车左侧部相撞,致何某志受伤送医院抢救无效后于当日死亡、两车受损,造成人员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醉酒驾驶三轮车农酿惨剧(警方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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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原因分析

据民警介绍,发生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何某志醉酒后驾驶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且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遇有交通标志控制的,没有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其次是张某健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时,未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所致。

此次事故确定何某志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张某健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云南交警提醒:交通参与者应当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禁饮酒、醉酒驾驶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同时强化交通安全意识培养,不得驾驶机件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刘嘉 警方供图

责任编辑 袁熙

校对 顾庆华

编审 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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