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鹅不退货的底气从何而来
开屏新闻2021-12-01 18:22

号称“羽绒服界爱马仕”的加拿大鹅又出事了。近日,上海市民贾女士在上海国金中心“加拿大鹅”门店,花了11400元买了一件羽绒服,到家后才发现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商标绣错、部分脱线、面料味道刺鼻……然而到店家交涉时,商家却拒绝退货,理由是消费者在付款前曾签了一份《更换条款》,第一条即写明“所有中国大陆地区专门店售卖的货品均不得退货”。记者询问重庆一家门店,店员表示“该条款是中国区通用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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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事件中,最刺激眼球的,无疑就是这句“该条款是中国区通用条款”。按字面意思理解,是否意味着,“不得退货”只是针对中国大陆地区消费者的“特殊待遇”,而非全球通用条款,在其他一些国家和地区,其实是可以退货的?

就事论事,服装类商品有个折旧的问题,如果允许顾客随意退换的话,会给商家造成隐形损失。因此,事先与消费者达成不得退货的约定,合情合理。但要明确的是,这种约定要建立在两个前提之下,一是对消费者的充分告知,因为有些品牌是可以无理由退货的,二是商品没有质量合格。

现在的问题是,不仅消费者的知情权是否被尊重成疑,商品质量也存在严重问题。不是地摊上几十块钱一件的山寨货,而是一件售价过万元的羽绒服,居然会出现商标绣错、部分脱线、面料味道刺鼻等一堆低级质量问题,实在令人大跌眼镜。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无论是《产品质量法》还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都有类似的明确规定,即经营者提供的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消费者可以退、换货。这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一种兜底式的保障。加拿大鹅既然在中国销售,自然要遵守中国的法律。而从效力上说,无论其与消费者有什么样的约定,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事情越闹越大,直至冲上热搜后,加拿大鹅终于发出官方声明,声明中称“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所有中国大陆地区专门店售卖的产品可以退货退款”。语气虽然有所松动,但声明本身却耐人寻味,大有玩弄文字游戏的意味。

比如声明中把更换条款的第一条“除非相关法律另有规定,所有货品均不得退货”,解释为“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退货”。这种打官腔式的解释,给人一种“听君一席话,如听一席话”的感觉,啥都没说,却透着一种自以为是的傲慢。容我问一句,中国消费者根据中国的法律合法维权,莫非还要得到你的认可?

加拿大鹅漠视中国消费者的底气来自哪里?很遗憾,恰恰来自于中国的消费者。公开信息显示,加拿大鹅二季度的营收暴涨40%,中国消费者贡献突出。加拿大鹅是羽绒服中的高端品牌,目标客户有限,但动辄上万的售价,消费者仍然趋之若鹜,说明中国市场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更重要的是,加拿大鹅的品牌效应已然形成,实用功能逐渐弱化,迎合一部分消费者“只买贵的不对的”这种一种畸形消费心理。或许,这才是加拿大鹅真正的自信来源。

每个人的消费能力不一样,尊重别人的消费选择是一种礼貌。但必须提醒的是,高端品牌不一定意味着高品质,盲目崇拜和追捧所谓的国际大品牌,或许也是一种消费误区。对于像加拿大鹅这种这种漠视消费者权益,甚至为中国消费者度身定做“不得退货”歧视性条款的品牌,最好的回应就是行使用脚投票的权利。某种意义上说,加拿大鹅的傲气,其实是消费者惯出来的。


首席评论员 吴龙贵

编辑 邓建华 

校对 熊丽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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