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讪直播”背后的“流量即正义”更值得警惕
开屏新闻2022-01-04 21:25

近日,网络平台兴起了一种“搭讪直播”的网络直播方式——主播以各种噱头随机与路人搭讪,并将全过程直播给观众。街头路人一旦被主播的镜头对准,不论是否同意,被搭讪后的真实反应都会被拍摄下来,通过视频直播传播出去,被屏幕前的众多网民“围观”。甚至,在路人明确拒绝的情况下,仍会被主播偷拍,成为直播赚取眼球的“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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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讪直播倒不是最近才出现的新鲜事物,它的原型,应该是欧美国家至今还在流行的那种恶搞视频,即主播在街头随便选择路人做一些挑衅性的动作,比如往路人脸上泼一杯水,或者抢走路人的背包或手机,然后溜之大吉。路人在短时间的错愕之后,开始狂追。因为这种视频戏剧性比较强,路人的第一反应也很直接、真实,可看性还是很高的。

搭讪直播其实就是弱化版的恶搞视频,虽然看上去更温和一点,但同样有侵权嫌疑。早在2016年,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明确要求,不得利用直播从事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即便从常识来理解,也知道肖像权是人身权利之一,随意把路人的人脸信息拍入视频,肯定是违法行为。

搭讪视频不同于记者在街头采访,既不是为了公共利益,也不是为了舆论监督,本质上是一种商业行为。因此,只有在知情且同意的情况下,搭讪视频才没有问题,但这又相当于一种表演,效果大打折扣,可能无法满足看客的心理预期。这种情况下,多数主播往往不会事先征得路人的同意,这又很容易引发纠纷。现实中,就曾发生过这样的案例,主播搭讪路边女生,遭到女生男友的追打,双双住进医院。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正式实施,无论是法律的保护,还是公众对个人信息的自我保护意识,事实上都在不断增强。但是由于搭讪视频有着巨大的流量,而流量即意味着利益,拍摄此类视频的人还是大有人在。这便出现一种“法不责众”的集体心理,明知有侵权之嫌,但所有人都在拍,也就没有人觉得是个问题。同时还导致了恶性竞争,角度越来越刁钻,话题越来越低级。

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相比于侵权,更值得警惕的,其实是“搭讪直播”背后的“流量即正义”。这和多年来一直流行的“颜值即正义”是同一套理论,就是对某种事物推崇到了极致,只问结果不问过程,只要成功了做什么都对。但事实上,只有符合法律和道德,才能谈得上正义。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淘宝一姐”薇娅因为业绩出色,几乎被捧成青年人的榜样,收获无数荣誉,但当巨额罚单下来的时候,我们终于知道,她挣得钱并不干净。

搭讪视频,以及直播行业本身,何尝不是如此?对流量的极度迷恋,几乎已经到了失控的地步,很多人都想趁着直播的风口,以最快的速度挖到第一桶金,为此无所不用其极。有吃播活活撑死的,更有父母逼着未成年人一天十几个小时拍短视频,完全不顾及孩子的身心健康。乱象之下,其实是人的心态发生了变化甚至扭曲,直播平台利益兑现的直接,激发了主播们的欲望。

直播行业在经过初期的野蛮生长之后,必须得到应有的规置,毫无底线追逐流量的行为也是时候停止了。对此,除了主播,平台负有更大的责任。作为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平台有义务承担其主体责任,建立相应的内容审核机制,而不能在流量的绑架下迷失方向。流量是个好东西,但当它成为唯一的标准的时候,它的本质也就发生了变化。


首席评论员 吴龙贵

编辑 邓建华

校对 熊丽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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