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宣判:以司法正义抚慰善良
开屏新闻2022-01-11 01:50

2022年1月10日,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对原告江秋莲与被告刘暖曦生命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刘暖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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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于2020年3月29日被法院正式受理,时隔一年10个月时间,终于迎来一审判决。虽然法院判决的赔偿额与江秋莲的诉讼请求尚有较大差距,但这个结果本身,相信除了刘暖曦一方,是能令大多数人满意的。是非得以澄清,善恶得以界定,这是比赔偿金额的多少更重要的事情。江歌的母亲江秋莲泪洒庭审现场,并表示,将把结果告诉自己的女儿。失去相依为命的女儿1894天后,此刻的江秋莲或许才真正放下。

受到广泛热议的,还有法院的判决书。裁决书中写道:“江歌作为一名在异国求学的女学生,对于身陷困境的同胞施以援手,给予了真诚的关心和帮助,并因此受到不法侵害而失去生命,其无私帮助他人的行为,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序良俗相契合,应予褒扬,其受到不法侵害,理应得到法律救济。”将人情融入法理,理性之余不缺感性,这是司法的力量,也是司法的温度。什么叫正义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这就是。

情感不能代替法律。刘暖曦对江歌的死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这是讨论的基本面。案件之初,很多人认为,刘暖曦置江歌的生命安全于不顾的自保行为,只是道德有欠,而无须负法律责任。这也是此后刘暖曦一系列表演的起点。但法院审理认为,刘暖曦作为江歌的好友和被救助者,对于由其引入的侵害危险,没有如实向江歌进行告知和提醒,在面临陈世峰不法侵害的紧迫危险之时,为求自保而置他人的生命安全于不顾,将江歌阻挡在自己居所门外被杀害,具有明显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我以为,这是判决书中最为亮眼的一笔。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但两者之间有着很大的弹性空间,并非泾渭分明。无罪不代表无过错,而过错行为要依过错的大小及造成的危害后果来决定是否承担法律责任。刘暖曦事先未告知已经存在的危险,危险来临时又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不让江歌报警,在关键时刻又锁住房门,堵住江歌的最后一丝逃生希望,这样的过错应该要承担法律责任。

江秋莲可以选择原谅和宽恕,从此悲伤而平静的一生。但宽恕是情义,不是义务,是刘暖曦亲手搞砸了一切,彻底激怒了江秋莲。回国之后,刘暖曦风格大变,她不仅改了名字,从刘鑫变成了现在的刘暖曦,在个人社交帐号上晒美食、晒旅游、晒新发型,还组织水军,对痛失爱女的江秋莲进行疯狂的攻击污蔑。刘暖曦的妈妈甚至公开说出“她(江歌)命短,她活该”这样的话来。这一系列的操作让人无法理解。唯一可以解释的原因就是,她试图与以前的生活做完全的切割,试图把一切都忘掉,开始新的一生。只是江歌可以回来吗?痛失爱女的江秋莲一生如何度过?人心冷漠到极致,就变成了一种恶。

未经他人苦,莫劝她人善。很多人都劝江秋莲放下,毕竟人死不能复生,打官司也是一件十分耗费精力的事情。事实上,江秋莲也因此遭到了很多的不理解,甚至在刘暖曦一方的攻击下,被严重污名化。但我坚决支持江秋莲把官司打到底的举动,也认为她所做的这一切都是值得的。让恶人付出代价,不仅是为女儿讨回公道,也是为善良和正义讨一个法律的说法。善良要长出牙齿,才不会让善良的人受到伤害,才会真正保护善良。而她的这份坚定与执着,最终得到了法律的正面回应,这是足以令人欣慰之事。

江秋莲说,“如果她真诚,就不会有今天这个案子”。这是最朴素的道德观,也是对刘暖曦们的警告。


首席评论员 吴龙贵

编辑 邓建华

校对 龚子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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