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屏深读 | “错换人生28年”番外篇,被卷入新闻的媒体人
开屏新闻2022-01-18 14:41

开屏新闻首席记者 胡巍

责编 邓建华


“错换人生28年”,是近两年广受关注的社会新闻。

28年前,在同一家医院,来自河南与江西的两个家庭分别产子。但由于医院失误,他们抱走的却是对方的新生儿。这两个孩子,后来在江西生活的叫姚策,在河南生活的叫郭威。直到姚策罹患肝癌,在试图做肝移植手术时,发现其血型与(养)父母匹配不上,多年前的错换才为人知晓。

此后,两个家庭共同经历了认亲、救治姚策、状告医院等故事,但又在此过程中渐生猜忌,以至于矛盾公开、关系恶化。

在持续的新闻报道背后,网友和读者们不自觉参与进来。他们之间也发生分裂,有一些支持河南家庭,又有一些支持江西家庭,甚至将注意力转向记者。当报道内容与心中设想有所不同时,难免有读者猜测,采写记者是否违背了职业操守?

刘名洋就是其中受到质疑的记者之一。他曾任职于北京某知名报社,或许是第一个报道该事件的记者,并且进行了持续的跟踪报道,直到他从报社离职,跳槽到一家非新闻机构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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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名洋诉深圳智微公司网络侵权

2021年12月初,刘名洋参加了一次聚餐。餐桌上既有他认识的老友、前同事,也有他尚不认识的新朋友。其中一位初次见面的女士,得知刘名洋是持续报道“错换人生28年”的记者,便当面质疑他的文章是否客观中立。他花很大一番功夫介绍了报道经历、操作流程,这位女士才放下“成见”,但仍有不少困惑。

时间回到2021年3月25日,正值姚策病故后不久,微博名为“掌上智微”的账号发文指出,关于“错换人生28年”事件,刘名洋所写的报道为洗地文,认为他偏袒河南家庭一方。对于这样的言论,刘名洋起初没有特别在意。他认为,记者写的报道被质疑,在新闻界并不罕见,且公众有质疑的权利。他不心虚:“这些稿件都在报社走完了全部流程,是通过层层审核才刊发出来的,纯属职务行为。”

但也就是在此前后,刘名洋发现,其个人微博的网友留言和私信中,开始有言论指责他写的报道有失公正,且随后的谩骂越来越多,其中一些攻击性很强,有的甚至披露他的个人信息。

2021年6月20日,微博“掌上智微”再次发文称:“我认为姚策如泉下有知,应订做一面锦旗送刘名洋先生,感谢为其夫人提供生理服务的勇气。”在刘名洋看来,这番言论意指他与姚策遗孀间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纯属造谣生事,试图煽动更多网友攻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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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掌上微智”发文

有朋友建议刘名洋走司法途径解决问题。2021年8月,他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掌上智微”的微博账号注册主体(编注:即深圳市智微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深圳智微公司)侵犯其人格权。当年9月13日,北京互联网法院正式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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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名洋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

“掌上智微”不甘示弱,于2021年10月15日发文称:刘名洋作为新闻从业者,在履职报道重大社会事件期间,涉嫌违背中立、客观、公正的新闻报道原则,违反《新闻从业人员行为准则》;故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线索,整理后将向有关行政部门举报,要求查处并将刘名洋列入新闻从业人员不良记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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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掌上微智”发文

刘名洋认为,可能的确有人向相关部门举报过。他说:“后来纪检委也找我谈话了,调查了这个事情,结论是没有问题。可网络暴力就像‘狗皮膏药’一样,仍有人一而再、再而三地恶意投诉,我备受骚扰。”开屏新闻记者采访了刘名洋多位同事,均表示其相关报道符合相关规章制度,且从未听说有关部门和任职单位的惩处过他。

开屏新闻记者曾向深圳智微公司询问,为何向社会公开征集刘名洋从业不良记录,目前征集到了哪些线索信息。该公司对这一问题未予正面回答。

2021年12月28日,刘名洋诉深圳智微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在北京互联网法院开庭,数家媒体对此事进行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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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互联网法院开庭直播

开庭当天,“掌上智微”微博发文表示,“今天庭审只是证据交换,已结束,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东西。”开庭前,“掌上智微”还曾表示,“不打算请律师,决定自己上庭答辩”,并称“要借助庭审这个环节,将相关事实通过法律环节来完成认证”。

刘名洋的代理律师、上海靖之霖(北京)律师事务所的张海亮则告诉记者:刘名洋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无疑是正确的方式;虽然该案会再次开庭,时间未定,但刘名洋对本案很有信心。“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的案件,关键在于对行为是否构成侵权的判断,法官需要基于事实和证据综合考量、作出裁判。”

那么,刘名洋与姚策遗孀之间是否存在不正当的男女关系?除了刘名洋本人,姚策生母也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公开否认了这一说法。此外,开屏新闻记者还采访了其他报道过“错换人生28年”的记者,也认为这一说法子虚乌有,“刘名洋与姚策遗孀接触不多,主要是采访姚策的父母。”

开屏新闻记者与深圳智微公司取得联系,询问其为何发文称刘名洋为姚策遗孀提供生理服务?该公司未予正面回答。

深圳智微公司向记者推荐了一篇文章,该文曾在微博“掌上智微”上公开发表,并未否认“掌上智微”曾称刘名洋为姚策遗孀提供生理服务。但文章认为:是刘名洋歪曲了深圳智微公司所发博文的原意,相关博文“用词文明,丝毫不涉及性”;是刘名洋强行将博文与不正当男女关系联系起来。文章还质问刘名洋:“是不是网络碰瓷,意图敲诈勒索?”

记者浏览“掌上智微”微博账号发现:截至2022年1月16日,该账号共有3.4万粉丝;自2021年以来,“错换人生28年”是其关注重点;该账号也提及过其他社会热点事件,例如近期舆论所关注的江歌案。此外,天眼查APP上援引的信息显示,深圳智微公司成立于2016年3月15日,一般经营项目是从事信息技术、电子产品、生物技术、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建材、机械设备等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刘名洋与深圳智微公司的官司仍在进行中,已有多家媒体关注并刊发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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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头企业与财经作家的诉讼纠纷

不仅专业记者可能成为新闻当事人,由于被企业起诉,财经作家也容易成为新闻当事人。

李晓晔曾是一名资深财经记者,离开新闻机构后,她创办自媒体“野马财经”,带领一支团队专业从事财经写作。“野马财经”的撰稿刊发流程类似于传统媒体的三审三校,所刊发的内容聚焦于上市公司热点事件的评论文章。8.jpg

2017年8月,“野马财经”旗下的微信公众号发表了一篇有舆论监督性质的文章,被监督对象是一家公司。文章发布当晚,该公司的公关团队发起反击,多名工作人员通过微信群或微信朋友圈驳斥相关内容,并将矛头直指李晓晔,言语中包含不文明用语,涉嫌人身攻击。值得一提的是,这些工作人员中,有人曾是李晓晔同事,在同一新闻机构从事记者工作,但此后转行,进入该公司从事公关工作。

2018年3月,投资机构在对“野马财经”进行投资尽调时,发现“野马财经”因为前述所发文章,被当事的公司起诉,并于2018年1月10日在某市的区级人民法院缺席开庭,正在等待判决。

事后,李晓晔告诉记者:当事公司的总部位于该市,在当地法院打官司很少败诉;至于为何缺席开庭,是因为作为被告的“野马财经”下落不明,原告未提供被告联系人及电话,所以法院采取了公告送达的形式。

“但原告的公关工作人员和我同在多个微信群,且‘野马财经’所属公司的工商信息是公开的,怎么可能‘下落不明’?”李晓晔介绍,此后“野马财经”提出异议,与法院反复沟通,最终得以重新开庭。

相关判决书显示,作为原告的公司,不仅要求“野马财经”公开道歉,删除前述2017年8月刊发的相关文章,而且索赔100万元。此案历经一审、二审,最终判决“野马财经”删文,但原告关于道歉和赔偿金的诉求,法院未予支持。

这起官司结案后,李晓晔并不服气,将公司的4名公关工作人员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就此前在微信群和朋友圈发布的不文明言论道歉,并赔偿相关经济损失。目前,这4起官司中,至少有3起已经结案,均要求涉事公关人员向李晓晔道歉。以其中一起结案的官司为例,判决书显示:被告应在其个人微信朋友圈发布致歉声明,向原告李晓晔赔礼道歉,声明需持续保持24小时;赔偿李晓晔律师费和公证费共计2000元;但李晓晔要求被告在多家新闻媒体连续十日刊登致歉声明,以及总额超过2万元的索赔等诉求,法院亦未予以支持。

如果说李晓晔与该公司的官司互有胜负,那么在另一起官司中,卢桦及其所在的自媒体“金角财经”则大获全胜。

和李晓晔一样,卢桦也曾是一名资深财经记者,离开新闻机构后,创办了类似“野马财经”的自媒体“金角财经”。卢桦的“金角财经”因发表一篇舆论监督性质的文章被起诉,原告亦属前述起诉“野马财经”的这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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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起官司中,原告要求“金角财经”删除相关文章,在多家媒体平台公开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200万元。经过一审、二审后,原告的所有诉求都被驳回,且两次案件受理费均由原告企业负担。

此案终审判决书还写道:“网络知名企业应对正常的舆论监督承担更高的容忍义务,积极通过披露信息、公开回应等方式化解公众的质疑和批评,在舆论监督下,不断推进技术发展和服务优化,营造更加生机蓬勃、文明和谐的网络空间。”

值得一提的是,无论官司胜负,被卷入新闻的刘名洋、李晓晔和卢桦等媒体人都蒙受了损失。

即使是大获全胜的卢桦,也在诉讼过程中也损伤了元气,他告诉开屏新闻记者:被前述企业告上法庭时,“金角财经”刚成立不到一年,如果败诉,对于他们而言将是毁灭性打击;为打官司,“金角财经”团队付出了巨大的时间成本,以及不菲的律师费用。

但令卢桦欣慰的是,“金角财经”刊发的文章不仅没有被删,其舆论监督作用还在某种意义上发挥了出来,那家企业所推出的类金融产品,也将关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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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别传媒公司的灰色生意

当媒体人被卷入新闻时,不排除一种现象可能发生,即舆情背后有个别传媒公司的参与。

赵方(化名)在一家大型外企从事公关工作,李强(化名)则在一家中小型企业做过公关工作,他们都对一些传媒公司的不法行为深恶痛绝。

在赵方看来,处理公共关系是一门学问和艺术,但一些传媒公司的公关行为无异于违法,甚至涉嫌犯罪。他在自己的语言体系里创造了两个概念,把正规公司称为“公关企业”,把造谣生事、恶意炒作的公司称为“传播企业”。

一些“传播企业”手头拥有丰富的媒体资源,有能力动员新闻机构制造舆论。一些企业为了打击行业内的竞争对手,向“传播企业”支付费用,请他们撰写抹黑竞争对手的文章,通过新闻媒体刊发出去。赵方指出,有些企业的公关团队虽然强大,但撰写黑稿并不体面,于是他们会把相关业务外包给小的“传播企业”,为了避免暴露,这些业务还可能被“‘传播企业’外包、外包再外包,以便企业尽量与相关公关行为撇清关系。”

拥有丰富媒体资源的“传播企业”,有能力协助其客户消除舆论场上的负面信息。赵方介绍,有偿删稿比有偿新闻(即付费刊发正面报道)的法律风险更高,甚至涉嫌犯罪,有传媒公司的从业人员因此被判刑。

李强指出,一些非法的公关行为很难被证实,有些非法公关活动可能败露,相关工作人员会被刑事拘留。李强介绍,作为委托方的企业,最担心被拘留的公关从业者把自己供出去,就会支付一大笔钱给嫌犯,作为封口费,“此后他可能会被判刑,坐上三五年的牢,但这笔钱远超他三五年的正常收入,所以他也愿意坐牢。”

赵方和李强都指出,随着立法、执法的日益完善,“传播企业”与媒体的非常规合作越来越少。而另外一种公关行为越来越多,即一些企业公关部门自行运营自媒体账号。

赵方表示,一些公司的自媒体运营得十分成功,读者和文章点击量都很多,在舆论影响力方面,可以与新闻媒体媲美。“我从事公关工作多年,哪些文章是软文,哪些在洗地,我的判断力还是高于常人的。但有些传媒公司的自媒体账号做得太好,我根本看不出实际操控这个账号的是传媒公司。”

必须指出的是,企业公关部门运营的自媒体,绝大多数是合法的。

还值得一提的是,一些自媒体账号也是公司的核心资产。李强介绍,一些公司在运营账号之初,并没有立刻盈利的打算,但他们往往关注社会热点,或发表能迎合大众心理的观点言论,“等流量做大以后,他们就可以通过直播带货、售卖金融课程等方式,将流量变现。”


校对 龚子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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