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屏追踪|前泰山足球俱乐部球员酒后殴打女性:打人者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 元
开屏新闻2022-01-18 21:40

17日,开屏新闻报道“疑似足球运动员酒后殴打女子”一事,18日下午,此事已有新的进展。据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区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成某的行为构成殴打他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成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伍佰元的行政处罚。

1月17日凌晨,网友@我是美丽扎微博发文称,1月16日凌晨12点30分许,在济南市一酒吧的厕所门口,遭到一名自称是鲁能球队的球员的殴打。1月17日上午,记者联系到该网友小丽(化名),她称,16日凌晨,一名自称是鲁能球队的球员喝醉后差点将她撞倒在地,当其要求对方道歉时,遭到对方殴打。

18日下午,受害者再次在微博上发布个人声明及由警方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其在个人声明中表示,此前未了解到成某与鲁能俱乐部合同已期满,向鲁能俱乐部道歉。目前对方(成某)不愿公开声明道歉,她已将案件全权交由警方处理。

据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区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现查明2022 年1月16日凌晨40分许,在济南市历城区某某酒吧卫生间门口,成某与丽扎因琐事发生争执,成某殴打丽扎,遭成丽扎受伤...成某的行为构成殴打他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成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伍佰元的行政处罚


开屏新闻记者 熊丽欣  实习生 刘宴佐

责编 龚子芸

编审 邓建华

校对 程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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