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城时评】解决托育难题需公共服务托底
开屏新闻2022-02-11 08:19

近日,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编制了《云南省“十四五”托育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到2025年,全省建有托位15万个以上,每千常住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3个以上,普惠托位不低于60%,3岁以下婴幼儿入托率不低于15%。幼有所育政策法规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基本健全,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初步建成。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为1.3,已经处于较低水平。目前托育服务存在较大的供需缺口,这增加了生育成本,也让更多人多了一层生育顾虑,影响到年轻人的生育意愿,导致更多人“不愿生”“不敢生”。现在国家鼓励生育,出台了三孩生育政策,但如果不能缓解国人的“托育”焦虑,破解“不愿生”“不敢生”的难题,生育率还是难以得到有效提振。

对此,就要能补上托育服务的供需缺口,补上托育服务的短板。2019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多种形式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

本次云南省卫健委编制的《征求意见稿》,可视为对上述指导意见的积极响应。《征求意见稿》提出,从2022年起,新建、扩建的幼儿园,要根据当地托育服务需求和发展趋势配置一定数量(比例)托班纳入幼儿园设计规划配套建设;现有幼儿园要按照托育服务标准和规范,创造条件增设托班,招收2至3岁的婴幼儿,提高入托率。

幼儿园不是托儿所,一般只提供学前教育服务,不提供婴幼儿托育服务,但幼儿园在场所与人员方面有优势,拓展服务范围,将婴幼儿托育服务纳入服务范围,具有天然优势。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幼儿,提供托育服务,可行性较强,值得肯定。这是在鼓励社会提供多样化的普惠托育服务,推动托育行业、托育市场“发育”。当然,对于幼儿园提供托育服务,既要鼓励,也要严格把关,要防范一些并不能提供专业、高质量托育服务的幼儿园浑水摸鱼,甚至对孩子们的身心健康及生命安全带来威胁。《方案》还提出,要建立家庭养育补贴制度,适当延长儿童在园时长,这样也能够减轻家庭养育成本,缓解家长带娃难题。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提出一系列推动托育服务发展的措施,包括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整合资源建设普惠托育机构,鼓励在适宜的城市住宅小区、广大乡镇和人口与需求集中的乡村大力发展家庭托育点,积极探索“物业服务+托育服务”模式,等等。云南的做法值得肯定。

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发布,作出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重大决策,并从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三个方面,提出了10条配套支持措施,由此可见发展普惠托育服务的重要性。要实现“幼有所托”,关键也需要公共服务“托底”。

鼓励社会提供多样化的普惠托育服务,补上婴幼儿照护服务的短板,填补托育服务供需缺口,进行适当补贴等,解决的是民生大事,也是在体现“民生托底”,有助于实现幼有所托,解决广大婴幼儿家庭的托育难题,对破解“生不起”的民生短板能起到积极作用……需要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托育行业等各方都重视起来,多想办法,共同努力,形成合力,解决托育难题,这解决的也是民生难题。


作者:戴先任

责编 罗秋旭

校对 刘自学

编审 王云

专题更多>
美好生活在云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2024中国网络媒体论坛开屏新闻原创产品开屏学习
电子报更多>
img
热门新闻更多>
    滇ICP备13000630号-1  滇公网安备5301120200105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5
    未经开屏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网站法律顾问——云南华度律师事务所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92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