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教育部网站发布《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本办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办法》要求每所中小学校至少配备1名法治副校长,并优先为偏远地区、农村地区学校和城市薄弱学校配备法治副校长。(2月17日中新网)
《办法》指出,法治副校长每年在任职学校承担或者组织落实不少于4课时的、以法治实践教育为主的法治教育任务;参与学校学生权益保护制度的制定、执行,参加学生保护委员会、学生欺凌治理等组织,指导、监督学校落实未成年人保护职责,依法保护学生权益;指导学校对未成年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预防犯罪教育,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加强管理和教育……法治副校长参与治理校园欺凌,加强法治教育,是建设法治校园的重要抓手。
校园暴力之所以屡禁不止,有很多原因,例如,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的缺失,社会环境的影响等。在很多情况下,因为校园暴力的施暴者是未成年人,现有法律往往对他们缺乏惩戒效力,而学校又并非执法部门,对学生缺乏惩戒能力,甚至纵容了“小恶霸”恣意妄为。
实际上,这样的纵容会更伤害未成年人。一方面,更加伤害了校园暴力的受害者,让他们对受伤的后果无可奈何,校园内受欺凌的经历形成的心灵创伤,甚至可能相伴一生;另一方面,也伤害了未成年施暴者,他们的恶行没有得到遏制,家庭、学校甚至法律的过度宽容,实则是放纵,他们的错误言行没有得到及时纠正,“越轨”人生没有得到及时校正,内心萌芽的“恶之花”在保护之名下野蛮生长,最终可能会给社会带来危害。
近年来,国家及各地相关部门重视校园欺凌的治理问题,校园欺凌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但仍然没有得到根治。校园欺凌暴露了学校法治建设的缺失及法治教育的短板。
校园不能成法治建设与法律监管的盲区,要加强学校法治建设,推行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制度就很有必要。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作用,让法治副校长成为校园法治建设的引领者、带动者,发挥好在法治校园建设中的“关键先生”作用。当然,也需要教育部门、学校其他管理者、教师等齐心协力,才能共同建设好法治校园。
另外,还要补上法治教育的学校短板,不能让法治教育在中小学教育中一直被边缘化,要为广大未成年人在心中种下“法治精神”的种子。让法治教育成为学校标配,青少年才能健康成长。(戴先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