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云南警方发布优化营商环境12条措施
开屏新闻2022-05-13 17:59

5月13日,2022年云南省公安机关“护航经济发展 优化营商环境”5·15经侦宣传日主题新闻发布会在海埂会堂召开,会上通报了全省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护航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情况,发布云南省公安机关经侦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十二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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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警方严厉打击防范经济犯罪

严打经济领域各类犯罪,维护良好市场经济秩序。2021年以来,全省公安经侦部门共破获经济犯罪案件64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800余人,挽回经济损失近14亿元,维护了全省政治、经济、社会的持续安全稳定。深入开展“猎狐”专项行动,2021年至今,共缉捕抓获逃往境外的经济犯罪嫌疑人68人,打击了犯罪,服务了反腐败斗争,维护了国家利益。

严打走私违法犯罪,维护边疆安全稳定。统筹推进疫情防控、打击走私、强边固防等各项工作。不断加大打击走私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破获了一大批走私违法犯罪案件,缴获了一大批粮食、食糖、冻品、假冒卷烟、成品油、动植物制品等涉案物品,维护了边境安宁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防范重大金融风险,确保经济社会大局稳定。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防范重大风险作用,不断完善经济金融风险处置机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处置各类风险。2021年以来共破获金融类犯罪案件1200余起,依法严厉打击涉金融、涉税、地下钱庄等犯罪,挽回经济损失近4亿元,有效维护了我省经济金融平稳健康有序发展。

严打民生领域经济犯罪,切实保护人民合法权益。全面深入排查和开展民生领域涉众型经济犯罪的专项打击防范工作。在全省持续组织开展了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专项行动,共破获案件320余起,挽回经济损失1.87亿元,切实保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严打商贸领域经济犯罪,护航全省经济健康发展。依法严厉打击合同诈骗、非法经营、损害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虚假广告、串通投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挽回经济损失7.41亿元,有效助力“六稳”“六保”工作,促进了商贸领域经济正常平稳发展。

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加强内部执法管理,严格执行“三项规定”,不断健全完善执法办案、流程审批、监督管理和专项督查等机制,严肃查处违规执法、执法不公等人和事,不断提升执法办案质量。与此同时,建立健全公安机关与工商联的合作机制,联合向广大企业开展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典和防范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组织开展“千名经侦民警进千企”活动,出动警力6700余人次,走访企业1500余家,收集企业意见700余条,推动整改安全隐患200余个,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和解决问题200余个,侦破涉企案件150余起,维护了市场主体的健康发展。

另外,2021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持续加大打击走私违法犯罪力度,共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5607名,缴获物品案值7亿多元,随着严打深入和边境立体化防控体系建立完善,边境走私情况得到了有效遏制。同时,全省公安机关深入推进打击地下钱庄专项行动和打击信用卡违法犯罪“断卡”行动,成功破获普洱“2·21”、大理“2·26”和“3·11”等大要案件,有力打击了边境洗钱犯罪,为护航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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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公安经侦部门优化营商环境12条措施”

云南省公安经侦部门根据省委、省政府和省公安厅党委的部署要求,结合经侦部门的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公安经侦部门优化营商环境12条措施”。

据了解,12条措施包括突出市场主体保护、严厉打击涉企经济犯罪、严把执法权力边界和加强法治服务保障四个方面十二条具体内容。

在突出市场主体保护方面,明确3项具体措施:

一是及时接受经济犯罪线索。对于群众报案、控告、举报、扭送,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公安机关工作中发现的案件或线索,都应当及时受理、全面核查、准确定性,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及时立案办理。

二是强化经济犯罪事前预防。树立预防优先意识,加强经济犯罪防范宣传,着力提升公民和企业的法治观念、防范能力和依法经营意识。深入研究经济犯罪形势,把握经济犯罪基本规律,提前谋划部署,把预防工作做到前面、预警预防违法犯罪、立足避免损失或把损失控制到最小限度,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是及时侦办涉企经济犯罪案件。已健全完善涉企案件快侦快诉和跟踪督办机制,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快速受理、抓紧初查,依法快立、快侦、快诉,挂牌督办有重大影响的涉企案件。依法依规全力做好追赃挽损工作,最大限度为受损企业和群众减少损失。

在严厉打击涉企经济犯罪方面,明确3项具体措施:

一是强化对涉嫌非法投融资、走私、涉税犯罪的打击。依法严厉打击涉证券、期货、银行等金融领域犯罪,全力保障金融秩序安全稳定,助力企业合法投融资行为。依法打击涉假币犯罪、偷税漏税骗税等犯罪行为,依法保护金融安全、国家税收权益和财政收入。

二是严惩商贸领域涉企犯罪行为。依法打击合同诈骗、非法经营、串通投标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依法打击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直接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经济犯罪,努力形成对经济犯罪行为的有力震慑,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让企业安心生产、放心经营。

三是加大对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对涉众型经济犯罪保持“零容忍”态度,依法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切实守护好老百姓的“钱袋子”,保护好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

在严把执法权力边界方面,采取4条具体措施:

一是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格执行依法、公正、文明、理性的执法要求,严格把握罪刑法定、宽严相济、少捕慎诉、慎用强制措施等司法政策,强调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律明文禁止的行为依法处理,坚决禁止滥用侦查措施和强制措施,坚决避免干预正常的市场经营和市场竞争行为。

二是严禁插手经济纠纷。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线,严格掌握入刑标准,坚决防止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对涉及刑事和民事交织的复杂疑难案件,及时商请检法机关会商,依法稳妥处置。严格执行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办理经济案件的若干规定,准确适用刑事法律,依法保护公民和企业合法权益。

三是依法慎重适用财产性侦查措施。严格区分违法所得与合法财产、企业法人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犯罪嫌疑人个人财产与家庭成员财产的界限,严格依法审批,依照法定程序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财产性侦查措施,严禁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扣冻,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四是慎用羁押性刑事强制措施。办理涉企案件,充分考虑保护企业发展需要,以及犯罪嫌疑人犯罪的情节、轻重程度、有无继续犯罪和逃避或者妨碍侦查的可能性,依法审慎适用拘留、逮捕等羁押性强制措施。

在加强法治服务保障方面,提出2项具体措施:

一是优化警企沟通联系机制。积极推动公安机关与各地工商联建立的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工作机制落实,通过宣传宪法法律、联合调研、定期会商、法律咨询、听取意见建议、消除安全隐患、解决实际问题等形式,促进企业合法经营和为企业排忧解难。

二是抓好预防打击犯罪法治宣传。充分利用“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活动的平台,加强同企业、社会和有关部门的密切协同,不断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持续不断组织开展好“千名经侦民警进千企”活动,不断健全完善双向服务、法治宣传、走访调研、解决问题、安全防范、监督评议的沟通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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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上还通报了

昆明市公安经侦部门依法打击经济犯罪

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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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主责、严打犯罪,当好营商环境“守护者”

一是严打经济犯罪。严厉打击贷款诈骗、虚开骗税等金融诈骗、危害税收征管犯罪,重点打击合同诈骗、职务侵占、假币等扰乱市场秩序、侵犯企业财产、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涉企虚假诉讼等犯罪。2021年以来,共破获经济犯罪案件2000余起,打处3000余人,挽回经济损失4.5亿余元。

二是强化风险排查。联动相关部门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监测预警和风险研判,向党委、政府及行业企业提出防范化解建议120余条,积极参与扫黑除恶、强边固防专项斗争,有力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规范执法、强化监督,筑牢营商环境“防火墙”

一是健全制度体系。出台集体议案、统一审核出口、涉企案件快侦快诉及跟踪督办等机制规范,积极构建涉企执法制度体系。研究制定多个重点类案指引,推动完善“行刑衔接”机制,着力夯实涉企执法保障。

二是规范执法办案。严格遵循罪刑法定原则,严防刑事执法介入经济、民事纠纷。严格落实“宽严相济”、“认罪认罚从宽”刑事司法政策,依法审慎适用财产性侦查措施和羁押性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刑事执法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三是强化执法监督。深入开展执法问题“三查一整治”,持续开展“积案化解”和涉企“挂案”专项清理,狠抓执法质量,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最大限度挽回企业经济损失。

深化协作,共建共治,打造警企联动“共同体”

一是优化联动机制。全省率先推行公安机关服务民营企业发展30条措施,联合市工商联出台《关于建立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健全配套机制,促进警企交流,市公安局在近三年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工作中均名列前茅。

二是提升联动效能。不定期邀请行业协会及企业家代表交流座谈,通报行业风险,提出防范建议,听取意见建议,在打击防范、助企纾困、推动诚信经营上发挥整体合力。

三是强化宣传服务。通过以案说法、讲解培训等方式深入企业开展法律服务。从专业角度靶向指导企业堵塞生产经营漏洞,健全管理制度,完善用工手续,规范财务制度,增强企业风险防范能力和守法经营意识,提高企业员工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马雯

责编 吕世成

校对 袁熙

编审 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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