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公路上违法停车、倒车、掉头等一系列危险动作,不仅属违法行为,而且危及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6月30日,昭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都香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通报称,一名司机在高速路上错过出站口后,为了赶路开会,竟在高速公路上停车、倒车,除了被交警进行严厉批评教育,还被依法处以一次性记12分并处以罚款200元。
“刚才,有一辆白色小型越野车在都香高速公路上倒车,进入匝道后来到收费站,这种行为太危险了……”6月29日中午13时10分,都香高速交警接到鲁甸西收费站工作人员报警,请求交警同志出警处理。
接警后,都香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迅速前往处置,约5分钟后到达鲁甸西收费站,迅速锁定了被该收费站工作人员拦在收费站内的车辆和驾驶人,并经询问得知:当时,驾驶人冯某驾驶车辆从昭通南收费站进入都香高速公路,沿都香高速前住鲁甸县某乡镇参加会议,因其要到鲁甸西收费站外接人一同前往,驾驶人一时疏忽后驶过了鲁甸西收费站,当而他本人只考虑到离下一出口还有20多公里,再掉头回来借朋友去开会,将耽误开会时间,便没有考虑自己以及他人生命安全,最终选择无视交通法规地在高速公路上倒车,直到鲁甸西收费站被工作人员拦下并报警。
执勤民警调取了冯某在都香高速公路倒车全过程的监控录像后惊愕地发现,冯某在倒车整个过程中,一会儿在应急车道内、一会儿在车道上,旁边不时有飞驰的车辆驶过,情况十分危险。
在证据面前,冯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并无异议,只是简单而心存侥幸地认为,当时,让离收费站本身就不远,如果往前开再掉头回来的话,会耽误很多时间,就赶不上开会而选择倒车。
随后,民警对冯某这种想法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冷静下来的当事人冯某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当天,民警依法对冯某实施在高速公路上倒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其驾驶证被一次记12分并处罚款200元,依法扣留驾驶证,要求其重新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再返还其驾驶证。
开屏新闻记者 申时勋 通讯员 訾成东 摄影报道
责任编辑 杨质高
编审 杨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