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这十年|云南省民族自治地方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5%
开屏新闻2022-08-11 17:40

独具特色的民族文化是云南一张靓丽的名片。8月11日上午,中共云南省委在海埂会堂召开“云南这十年”系列新闻发布会·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专场发布会,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拉玛·兴高介绍,过去十年,云南省通过民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少数民族特色乡镇、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建设,不断促进各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和创新交融。

发布会(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孙琴霞 实习生 赵潇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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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保障

加强立法,保障民族宗教在法治轨道运行

过去十年,云南省通过颁布施行《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及实施细则、《云南省宗教事务条例》,编制实施示范区建设五年规划,出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的一系列政策文件,推动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落实落地。

目前,云南省现行有效的涉民族事务地方性法规7件,自治条例37件,单行条例286件,变通规定6件,依法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依法处理涉民族宗教因素的案事件,引导各族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确保民族宗教事务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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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交融

11个州市被命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市)

启动实施中华民族视觉形象工程和“枝繁干壮”工程,编纂《云南少数民族中华文化认同文献典藏》《云南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古籍书系》。

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工程和精品工程连续多年被列为全省10件惠民实事,创建102所民族优秀文化教育示范学校,建设85个民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29个少数民族特色乡镇、780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促进各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和创新交融。

大力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全省3至6岁在园学前儿童普通话普及率达99%,加大18周岁以上少数民族通晓普通话人口比例达98.63%。

优秀传统文化焕发新活力,《云南映象》《阿佤人民再唱新歌》《小河淌水》《幸福花山》等一批民族文艺作品广受好评,春节、中秋节、泼水节、火把节、目瑙纵歌节等成为各族人民共同的节日。

11个州(市)和84个单位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市)和示范单位,3000多个单位被命名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示范单位,1065所学校被命名为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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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发展

民族自治地方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5%

11个“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整族脱贫、全面小康。全省民族自治地方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5%,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021年经济总量达到1.12万亿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2万元,分别是2012年的2.8倍和2.85倍。

“五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民族地区通航运营机场达到11个,5个民族自治州进入高铁时代,民族地区所有乡镇和行政村100%通硬化路、通邮,4G网络和宽带实现全覆盖,农村饮水水质合格率基本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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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和谐

加大力度治理宗教非法活动

推进宗教领域联合执法、综合执法,加大力度治理宗教领域非法活动和各种乱象。

实施抓党建促农村宗教治理,将宗教事务纳入基层社会治理,推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和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责任制普遍落实。

指导各宗教团体对教义教规作出符合当代社会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引导宗教教职人员使用国家通用语言讲经讲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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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疆治理

全面推进边境小康村建设

深入实施兴边富民工程和两轮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三年行动计划,110个边境乡镇的878个行政村基本实现“五通八有三达到”。

全面推进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努力把25个边境县(市)的374个沿边行政村(含3824个自然村)建设成为富边的样板、稳边的示范、守边的屏障。

实施“五级书记抓边防”和“五级段长制”,推进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边境立体化建设,严厉打击各种跨境违法犯罪活动,建立健全涉及民族宗教因素风险隐患的监测监管、联动处置等机制,将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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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问答

374个行政村全面启动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

问:云南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的相关情况如何?

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丹业:2020年云南省投入1.5亿元,试点实施了30个边境小康示范村(自然村)建设。在试点基础上,2021年11月,按照每个行政村3000万元的标准,统筹投入省级各部门资金112.2亿元,要将374个沿边行政村(社区)初步建成现代化边境小康村。

截至目前,省级已统筹下达资金105.33亿元,374个沿边行政村已全面启动建设。近期,昆明市正式托管西双版纳州勐腊县磨憨镇,磨憨镇所辖的6个行政村均为沿边行政村,昆明市作为省会城市也加入了建设现代化边境小康村的行列。


民族文化保护传承项目覆盖全省129个(市、区)

问:云南在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 

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李正洪:十年来,云南扶持并实施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保护传承工程项目2120个、少数民族文化精品工程项目330个、民族文化“百项精品”工程项目102个,民族文化“百名人才”培养工程项目100人。

工程扶持范围涵盖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和20余家省级单位、高等院校、社会团体,涉及文物、古籍、音乐、舞蹈、工艺、服饰、医药、体育、节庆等10余种文化领域和类型,极大推动了云南省各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创新交融,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民族文化交流互鉴、共建共享新格局。


力争2024年16个州(市)全部创建成为全国示范州(市)

问:云南将采取哪些措施确保把16个州(市)、25个边境县创建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市)、示范县?

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李晓燕:为确保该目标如期实现,云南省将树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联盟品牌,重点打造5个区域创建联盟,拓展高铁、景区、省区等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创建联盟,将各行业各部门中心工作更好融于全域创建工作之中。深入挖掘机关、企业、学校、乡镇、社区、村组、个人等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典型,推出一批具有时代特征、地域特点、便于推广的示范典型。

在边境地区打造1个创建联盟、3个示范带、3个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中心、6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片区,把25个边境县、110个抵边乡镇(街道)、374个抵边行政村(社区)建成各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组织实施“各民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各民族互嵌式发展计划”“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成立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社会组织。下一步,将按计划继续做好推荐申报和指导工作,力争实现到2024年16个州(市)全部创建成为全国示范州(市)。


引导宗教界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

问:云南在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上都做了哪些工作?成效如何?

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熊国才:近年来,省民族宗教委会同省社会科学院举办了“云南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研讨会”,指导各全省性宗教团体举办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研讨会10余次;在全省宗教界开展了“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主题教育,教育引导宗教界正确认识党情、国情、省情,坚定不移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

宗教界还通过文艺汇演、书画展、制作小视频等形式,组织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深入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学习体验活动。指导各全省性宗教团体规范教职人员认定工作,选拔认定一批政治立场坚定的新任教职人员充实壮大基层教职人员队伍,加强对宗教界人士的培训教育。同时,每年还确定一个主题,在全省宗教界开展为期1个月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孙琴霞 实习生 赵潇 摄影报道

责编 猫恩泊

校对 袁熙

审核 何晓宇

终审 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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