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划定金平县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开屏新闻2022-09-22 12:21

9月22日,云南疾控发布一则通告,内容如下:

关于划定金平县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关于划定金平县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当前金平县疫情防控形势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将金平县部分区域划定为高中风险区,现通告如下:

一、将金平县金水河镇那发街、曼棚村,勐拉镇供销社农贸市场、阿刀烧烤店,划定为高风险区,执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控措施。

二、将金平县勐拉镇集镇区内除高风险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金河镇广街路10号至广街路22号的区域,金河镇金运路1号(金平汽车客运北站),划定为中风险区,执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等管控措施。

三、将金平县域内除中高风险区外的其他地区划定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管控措施。

此通告自2022年9月22日0时起执行,以上区域范围和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金平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9月22日


来源 金平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云南疾控

责编 袁熙

校对 刘自学

审核 何晓宇

终审 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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