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外“审”、诉前调、源头解!官渡法院巧化纠纷
开屏新闻2022-09-29 14:53
近日,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环城法庭法官团队共同组织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先行庭前证据交换,并归纳争议焦点,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在开庭前达成和解,并及时履行相应金额。
这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被告在承租原告出租的房屋后,对房屋进行了装修改造并将房屋转租给他人使用,原告对此不同意,要求解除合同。由于原告不懂法,在解除合同时主动承担了被告的装修费,向其支付了9000余元。在咨询专业律师后认为可以返还已支付的金额,故诉至本院要求被告返还其支付的金额。
经过沟通,法官了解到,原来双方当事人是朋友关系,起初往来和睦,后因矛盾争吵不断。法官察觉该案标的金额小,事实清楚,有调解可能,但双方积怨过久,彼此之间怨气较重,如仅仅摆事实、讲道理、谈感情难以使双方达成和解。在经过商讨后,法官基于标的小的情况,引导双方当事人从诉讼成本及效率向当事人释明案件审理周期、流程、强制执行程序耗时及被执行人信用惩戒措施等,双方当事人对诉讼策略进行比较、权衡后,表示愿意进行调解。
最终,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双方决定各让一步,在原告放弃部分诉请金额的同时,被告也当场向原告支付了争议款项,原告随即出具收据并向法院申请撤诉,该案最终在等待开庭过程中得到圆满解决。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林舒佳 实习生 戚雪
官渡法院供图
一审 熊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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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 熊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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